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海燕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