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明军、马洪涛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
李军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
朵海生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侃卓才让为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
免去:
党浩邦、范桂秀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进青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靳雪宏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恒登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