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熊嘉泓、马杰辞去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