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跃安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海林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亮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明霆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新育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静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延萍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宋效国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文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丽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霍成伯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新育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祝玉芝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丁亮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晓辉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