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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为野生动物筑牢“保护屏障”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冶金莹)“草原狼属大型猛兽,我们应该在养殖区域安装监控,窗户上也应该安装铁质护栏,场所外围安放警示标牌提示,我们马上就整改。”日前,海东市乐都区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了海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乐都区林草局动管部门的联合检查教育后表示。

近日,海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化隆回族自治县、乐都区森警大队、林草局动管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化隆县和乐都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在乐都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实地查看了狼、林麝等野生动物驯养殖场所,对引种来源、养殖种类、存栏数量、繁育数量、舍笼安全、人工繁育许可证等方面是否依法从事繁育经营活动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养殖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野生动物引种、繁育、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措施,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台账,规范合法经营。

随后,检查组一行对化隆县一处木材加工厂木材来源的合法性、出入库以及外运情况和是否建立台账,台账登记内容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木材加工厂所是否存在非法收购木材来源、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了规范性指导及法律讲解,并要求各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经营场所火灾安全隐患,对木材来源进出明细必须清晰,手续要齐全规范,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据悉,自海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成立以来,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林区禁种铲毒、抢险救灾、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工作,为确保全市林区社会安宁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