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我市药监工作获国家级荣誉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24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胡生敏 通讯员 朱安彪)近年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强监管、优服务、守底线、重创新”为主线,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21年,我市药品监管工作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评为全国药品监管工作先进集体。

为构筑安全防线,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构,定期组织问题分析、风险研判、商讨对策、制定措施,致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本着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一起抓,源头与末端一起抓的原则,深入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村镇诊所等场所,采取监督检查、质量抽检、行政约谈、违法处罚措施和清单式排查、闭环式整改、销号式管理,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故。

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发了集监管执法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于一体的海东市食品药品“安康河湟”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业务网络化。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端实现远程、非现场、电子化全链条闭环监管。自启用平台以来,将辖区内涉药械化监管单位3000余家纳入监管平台。同时,市、县区联动,加强日常监管、典型案件查办、专项执法检查,筑牢从批发企业到零售药店、医院、诊所的药品安全防线。近两年,全市查处违法案件84起、收缴罚没款48万余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医用防护服、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督促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配合开展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进入我市的疫苗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加强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尤其去年我市发生疫情以来,根据市疫情指挥部要求,立即通知全市400余家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根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全部停止我市互联网平台“四类”药品的销售。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海东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体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保安全、促发展、补短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履行监管职能,顺应人民健康期盼,为促进全市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