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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海东出台旅行社奖励办法
来源: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陶成君 通讯员 韩鑫)722日,《海东市鼓励旅行社组织引进市内外旅游团体来海东旅游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在海东市举行。

据了解,海东市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更好地调动省内外旅行社组团游海东的积极性,加强与周边省份、市州及重点客源地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线路产品互联、优惠引客共赢,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特制定《奖励办法(试行)》,此举是海东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助力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措施,也是海东文化旅游系统落实市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的重要举措。此次市委、市政府专项拨款230万元资金针对旅行社进行奖励,为海东全市旅游市场注入了“强心剂”,也为助企纾困送去了“大礼包”。

《奖励办法(试行)》共四条,分两大项,十小项。其中明确了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奖项设单次奖和年度奖两大项。为助力海东市文化旅游业快速复苏,市文旅部门对旅游团队奖励政策进行了细化和优化,进一步简化了申报手续、降低了奖励门槛。

《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各地旅行社要本着诚信、守法原则,不得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全经营,不得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纠纷,抢抓政策利好机遇,合理设计旅游线路,通过自身工作引进市外游客获得奖励资金。同时,加强旅游线路产品和旅游团队质量管理,按规定配备导游人员,不得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等现象,提倡文明健康旅游,抓好安全防疫工作;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助力行业复苏发展。全市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管理奖励资金,做好奖励办法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海东旅游真正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