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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全市17.68万困难群众领到救助金8.9亿元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孙晓琦)今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扛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责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月至12月,我市共为17.6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8.9亿元。

在这一工作中,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22个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并通过严格实施《海东市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

今年以来,我市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防贫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研判、处置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严防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等特殊群体,通过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衔接沟通,每季度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出还未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的人口重点加强监测;对其余城乡低收入人口和潜在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充分发挥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作用,指导救助对象及时提交救助申请、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和家庭信息填报表,并通过“一门受理”信息系统录入或导入家庭基本信息,同步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的相关材料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实时跟踪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帮扶。通过全面排查,今年,我市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4661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4056人退出低保保障范围,共受理群众救助申请4.85万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51万余份。

同时,通过主动申报发现一批、入户走访发现一批、部门对接发现一批、动态监测发现一批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低收入和支出型家庭信息库,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等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87447人,已录入监测人口80065292007人,共有461627人被纳入监测范围,已认定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贫困家庭2114781345人。

为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今年,我市全面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存在问题,县区和乡镇两级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审计、信访、巡察、举报、省市发现和反馈问题,“漏保”问题,“错保”问题,低保资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低保信息化管理存在问题,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低保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等11个方面的64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