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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海东强化环评服务保障 护航灾后恢复重建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永兰)今年以来,为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高水平建设灾区环境基础设施,海东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优化服务,强化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素保障,积极申报环保项目,落实生态环保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梳理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评办理清单台账,实行“清单制”环评调度管理,提前介入、分类指导,及时组织审查会,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环评保障服务,促进项目及早落地实施。据悉,经逐项梳理24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明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有23个,登记表备案项目有39个,纳入环评豁免项目有187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和登记备案工作。

按照“重点突出、以点带面、生态高效”的要求,科学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中,申报的9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纳入灾后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达4.17亿元。将重点实施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川乡、官亭镇集中安置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重灾区向外辐射,实现民和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化隆回族自治县的19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和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计划今年10月底完成实施。

同时,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实地踏勘,编制完成《灾后重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防止次生环境污染,确保灾区人居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的组织谋划,指导水源地保护、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项目谋划工作,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今后,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甘肃积石山县6.2级地震青海灾区灾后重建环评审批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南》,统筹抓好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灾后重建生态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灾区生态环境监测、灾后重建项目环评事后服务等重点任务,严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灾后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