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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海东凝聚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贾丽娜)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海东市司法局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普治并举,厚植法治文化,切实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为法治海东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海东市司法行政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涉农领域立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乡村依法治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九大任务”,推动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海东实际、全社会合力推进、基层群众满意的法治乡村建设格局。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治理大局,出台《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法规在整治人居环境、补齐突出短板、提升村庄品质、改善村容村貌、加快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推动和规范作用,统筹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全面融合。

海东市司法部门坚持常态宣传和集中普法相结合,抓住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时间节点,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同时,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农村特点,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带动群众学法用法,做好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方面的工作,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为标准,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0个;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9个、法治宣传教育展(场)馆4个、法治文化长廊8个,不断推动法治文化元素向“报、屏、廊、亭、墙、栏、角”等延伸拓展,营造浓郁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