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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海东织密社会救助民生网
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面对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实际,海东紧扣“三聚三基”重大要求,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监测和那个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

——政策覆盖更全面。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集中研究解决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实现“部门协作、应救尽救”。积极探索建立“一联二访三促进”工作模式,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出台《2020年海东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海东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政策,5.95万人继续纳入低保实行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投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资金2668.4万元,通过第三方社会组织派遣工作人员362人,有效解决了县、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经办能力不足、工作经费短缺、专业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经办能力,实现基层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救助措施更完善。出台《海东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优化细化了审核审批程序,明确了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生产生活必需机动车辆标准、增加了分类施保对象。174875人次发放救助金64829.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救助人次增加21279人次,增加资金14929.38万元,增长30%,为近五年来救助人次和救助资金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积极开展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启动了“三级督导”机制,通过“乡镇自查、县区普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广泛动员村居委会干部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群众,特别是将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未覆盖的人员全部列入排查范围。去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困难群众33.7万人,将符合条件的1.2万人纳入城乡低保,对3.5万人给予了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救助靶心更精准。在乐都区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在6县区94个乡镇全面推开,将县区民政部门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进行审批,实现了全覆盖,进一步压实了县区和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了关口前移、服务托底精准,有效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做厚做实了兜底保障网。全力打造乡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优化救助办理流程,畅通救助办理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现“应救尽救”。2020年通过“一门受理”系统受理各类救助5.37万件,完成了8.03万申请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出具核对报告75949份。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手机APP”人脸识别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录入工作,有效解决了申请救助家庭收入合适难的问题,防止和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极大地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目前,已完成数据采集86425人次,采集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