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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海东DIP实际付费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巴迎桂)929日,海东市DI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实际付费启动仪式会议,标志着海东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和模拟付费,正式启动实际付费。

据了解,202010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覆盖71个城市,海东市成功列为青海省唯一一个国家级试点城市。这一项系统性工程,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医保权益,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有着重大意义。海东市医疗保障局在学习借鉴DIP试点成功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全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组建专家队伍,引进信息技术第三方公司,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经办机构和试点医疗机构进行多轮DIP付费政策培训,并积极在全市1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探索实施DIP付费试点工作,实现住院以DIP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目前,已生成海东市本地DIP目录共计1711个,其中核心病种1196个,综合病种515个;制定印发了《海东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按病种付费(DIP)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21版)》《海东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预算方案(2021)》等6次地方配套政策,为进入DIP实际付费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DIP实际付费稳妥实施,海东市先行在3家医保结算清单接口医疗机构启动DIP实际付费,待全省云HIS系统上线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纳入DIP结算,除精神类、康复类及护理类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和传统中医(含藏医等)病例暂不纳入DIP范围以外,覆盖近99%的病例。

据介绍,下一步,海东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试点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DIP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基于DIP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力争打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东模式和海东经验,并在全省示范,真正达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生得激励、党和政府得民心的试点效益和政治效益,将“海东试点”推进为“海东模式”,加快推动海东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