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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严查实督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海东日报记者 李永兰

自第三轮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坚决扛起各类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省、市级专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日,经群众举报反映称:“化隆县昂思多镇吾则塘村西成铁路中铁十八局69号站门口的砂石场,无相关手续,非法排放污染物。”在接到此信访案件后,化隆县高度重视,责令化隆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维明介绍,接到此信访案件后,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下达通知,要求现场立即拆除所有设备,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的“三不留”原则,对场地进行恢复治理。同时,对所有的采矿点、加工点进行督办,并对所有矿山企业的扬尘进行了专项治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整改后,现在吾则塘村河道旁边的碎石屯料场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搬离,砂石也被全部清除,地面铺设了绿网。据悉,待到明年开春时,该地面将播撒草种,恢复草地原状。

位于化隆县巴燕镇的青海佳韵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群众举报称:“该公司夜间排放气体,已经排放多年,周边树木都坏死,一直无人管理。”接到整改任务后,化隆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第一时间赶赴该企业督促整改,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整改工作,通过制作3000多个密封圈,增强导杆与母线密封连接,减少无组织排放。

“现在除了每天加大巡检次数,更是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企业各项排放数据稳定达标。”青海佳韵铝业公司环保质检部副经理宋生钰告诉记者,在进行排放烟气整改的基础上,他们还对现场的跑冒滴漏进行了大力整改,并制定了长期的管理制度。

在化隆县牙什尕镇收费站青海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们分组忙碌在各自的工位上,或修建“三位一顶”原料棚,或处理堆放在场地的原辅料……现场一派繁忙景象。

化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陈江告诉记者,这是日前群众举报的信访案件,案件反映称:“青海路化公司扬尘污染严重、废水随意排放至路边已半年,至今未得到解决。”针对该企业出现扬尘污染等举报问题,化隆县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始整改,修建原料棚、整齐堆放原材料,上料冷料仓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场地铺上硬化路,减少扬尘,同时在厂区一侧修建废水排口,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化隆县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共8件,截至127日,已办结完成7件,剩余信访举报件正在加快整改办理中。

连日来,化隆县接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举报信访件后,各部门迅速行动,针对每一案件进行各单位分类,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为全力守护好“山水化隆”生态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