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赵新秋 通讯员 盛丹)今年以来,海东市乐都区紧紧围绕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生活好、能融入”的工作目标,紧锣密鼓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目前,一期1566户5587人搬迁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发放资金20524.5万元,支付率达97.1%,同步推进后续扶持与旧宅基地复垦,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乐都区组建专业工作小组,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勘察手段,对全区6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方位、高精度排查评估,结合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及公共服务配套,科学划定搬迁区域。编制搬迁实施方案时,充分考量群众意愿,综合考虑交通出行便捷度、教育医疗资源完备度、就业增收空间等因素,引导群众融入新型城镇化,保障“搬得出、稳得住、有业就、生活好、能融入”。
乐都区规范“乡镇摸底、区级认定”程序,通过搬迁群众算清“安全账”“经济账”“长远账”,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购房安置。确保搬迁对象摸排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安置精准。创新“政府主导+房企参与+群众自愿”搬迁模式,整合搬迁补助、购房补贴、家装焕新补贴、家电换新补贴等政策,提供多样化户型选择,降低搬迁群众购房入住成本,同时带动建材、家电等消费规模,为长期消费蓄积能量。
就业保障方面,推行“外输对接、能人创业、公益托底、项目临就”多渠道就业举措,最大限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生计;权益保障方面,及时理顺搬迁后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保障搬迁农户在迁出地农村土地、社保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要求,同步推进房屋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目前已完成复垦1488户,复垦率95%。社会融入方面,推行“双联双管双报到”,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确保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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