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张璐 通讯员 岩子)近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组成由县长带队的工作组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吐哈油田公司协商推进民和盆地油气勘探开发矿权及资产转让相关事宜,并就共同合力解决民和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
据了解,青海虎头崖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前身为民和县石油厂,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青海省石油管理局委托西北地质研究所和民和县人民政府联合注册成立青海省民和县石油联合开发总公司,共同开发虎头崖油田。
2008年,经中石油总公司批准,民和县石油联合开发总公司与中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合作开发民和盆地油气资源,双方签订10年油气勘探开发合同。2018年合同到期后,民和县政府授权青海虎头崖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与吐哈油田公司合作联管会,提出将双方合作期间形成的属于吐哈油田公司的资产和矿权划转给民和县政府。
2019年8月,经民和县政府与吐哈油田公司初步对接,达成一致意见,民和县政府同意接受吐哈油田公司拟移交的资产和矿权。同年10月,民和县委主要领导带领工作组前往吐哈油田公司协商洽谈并达成共识。2020年,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导致移交工作暂时搁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和盆地虎头崖油田资产和矿权移交等事宜,确保民和盆地油气资源早日复产,按计划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助力民和县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近日民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工作组再次前往吐哈油田公司协商推进移交工作。
双方通过深入交流对接后表示,吐哈油田公司与青海虎头崖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油气勘探开发资产无偿划转给民和县政府,民和县政府授权民和和融集团接受移交的资产,对于超出双方直接协商解决权限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在中石油总部支持下寻得破解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