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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办发 3号(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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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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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办发[2007]3号 中共海东地委办公室 海东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的意见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地委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编制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是落实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决策的必然要求,是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的基本前提,是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科学依据,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规划做好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才有科学基础,才能有章可循、有序展开。通过村级规划的编制,与农民群众共商新农村建设的大计,向群众展示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有利于增强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能充分调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通过村级规划的编制,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机制,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从去年开始,各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地委、行署《关于海东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充分尊重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意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集思广益,指导和帮助253 个村制定了村级规划,取得了初步成效。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村级规划内容仅仅局限于村庄建设,对产业发展以及社会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缺乏全面考虑,未能全面体现“二十字”的总要求,规划进度缓慢。有的村庄规划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同时与专项规划衔接不够,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各县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内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加强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快规划编制进程,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绘制蓝图。 二、做好村级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二十字”方针和地委、行署提出的“五新”、“八个一”目标的要求,以加快农村经济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关键,以改变村容村貌为切入点,以加快乡风文明为着力点,以人为本,全面科学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未来蓝图。 三、村级规划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坚持把发展生产力、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和落脚点 我区农民人口多,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贫困面大,生产力和科技、教育比较落后,建设新农村需要长期艰苦奋斗。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始终把发展生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坚持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作为基本要求 根据农村不同乡、村的特点,在产业发展、村庄改造、住房设计等各个方面都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传统和风俗,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努力形成地域特征突出、个性鲜明的发展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三)坚持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作为重要内容 始终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坚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动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坚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坚持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积极探索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把发扬民主、科学论证作为规划工作的行为准则 规划编制要始终坚持科学、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村民作主,编制的规划要通过召开村级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方式,把村级规划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让村干部、党员、村级能人、能工巧匠广泛参与,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心,使规划真正成为通俗、简洁、管用的村庄建设先导和村民的行动指南。 四、规划编制的进展要求 按照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的工作部署和农区重点推进的要求,各县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村级规划工作,要在紧密结合各县“十一五”规划,紧密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村级规划的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一村一规划。要抢抓机遇,加快村级规划编制进程。2006年各县确定的村级规划任务,要于今年一季度前保质保量完成。从今年开始,全区每年完成260个村的规划,力争“十一五”末全区80%以上的村完成规划。 五、村级规划的基本内容和重点 村级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现状。包括村庄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资源及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生态保护、文化生活、村容村貌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基本状况和村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2)村发展方向及发展思路,规划原则与目标;(3)村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布局,包括主导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科技推广及人才培训,社会事业建设,村庄占地与布局调整;(4)建设进度安排;(5)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工作推进机制,投入机制,民主管理及制度保障等。 在上述基本框架下,应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突出生产发展,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编制村级规划,必须高度重视和突出生产发展,根据“十一五”规划,针对每一个规划村的不同情况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照区域农牧业发展布局,突出高原特色和比较优势,明确每个规划村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理清发展思路。规划要始终贯穿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这条主线,根据各村不同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当前要突出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科技进步、劳动力转移四个重点,引导农民着力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扩大优势农畜产品生产规模,努力向“一村一品”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特色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水利工程,增强水资源对农业的保障能力;突出以节能温室、暖棚养殖为主要内容的设施农业建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坚持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加快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坚持用现代经营理念发展农业,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当前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问题,村级规划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要服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本着适度超前、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要求,从乡村的实际出发,结合办实事项目和整村推进项目,以着力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落实责任,量化目标,实施填平补齐的思路编制,避免分散投入、重复建设。村基础设施规划的重点是:供水、供电、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硬化、沼气、小型农田水利、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学校、医疗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文化活动室、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具体项目视各村不同的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规划的目标是:让广大农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水、出行通达顺畅安全、用上经济清洁的能源、学校条件改善、就医方便、村级组织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在编制程序上,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协调,统筹安排,“十一五”期间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度应与村级规划同步,其中完成并实施的村达到400个。 (三)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逐步改善人居环境。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根据村庄的不同类型,在县域及乡镇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综合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农区小城镇建设及富余劳动力转移、异地扶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村庄整体搬迁、村庄分布的调整、自然地理条件、耕作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庄规模;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住宅美化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村庄布局;根据村庄规划,按照“立足现状,适当聚集,功能配套,方便生活”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节约用地,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一般村庄在原有格局上进行局部调整,治散治乱;改建、搬迁新建的村庄要引导农民逐步将生产设施与生活设施建设相分离;城镇建设范围内的城中村,有条件或在城市近期建设范围之内的“城郊村”,要按照城镇的统一要求进行规划;相对贫困的村,要以稳定解决温饱、保障饮水安全、配套基本公益设施为主。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根据农村的自然地理条件及传统习俗,因势就利,做到简洁实用,让农民一看就明,一听就懂。要突出地方民居特色和实用性,同时注意保护有价值的历史文化,使农民住宅与自然环境更加和谐。 村庄建设规划要进一步体现村容整治内容,明确近期整治项目,引导村民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一池三改”,治理“脏、乱、差”问题,力争“十一五”期间,使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 (四)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建设,努力推进乡风文明。要进一步突出乡风文明建设规划内容。创新载体,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平安家庭等创评活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改变落后观念,摒弃陈规陋习。 要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新农村必须具备村级医疗室、体育活动场、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最基本、最需要的设施。着眼于文化设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快实施广播电视、通讯“村村通”工程,尽快实现电视、电话进村入户,有条件的村庄拟进行信息网络试点。实施农区文化中心户创建工程,引导群众大力发展村镇文化,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地的作用,着眼于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发展农村科技和教育事业。大力巩固和提高我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逐步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改善县、乡(镇)、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巩固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扩大“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 双试点”成果,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进一步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民主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健全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村级规划的编制,要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为载体的民主管理制度;经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引导村民自主开展直接受益的公益性设施建设。要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机制,推动“管理民主”向着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领导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的方向转变,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切实加强对村级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村级规划,乡、村是主体,农民是主人。编制工作要在各县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指导下,以村为单位,由县政府负责组织,乡镇参与并帮助指导村上自主编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抓好对村级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地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搞好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研究和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县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强沟通,搞好衔接,确保村级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村级规划中的基础设施规划部分,由县以上各级政府组织力量统一编制,按程序上报地区审批后实施。地区将新农村建设和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年度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各县也要作相应的安排。 (二)加强技术指导。在村级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各县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村上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利用各自现有的人才队伍和技术力量,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农村能人的作用,听取专家学者意见,使规划更加全面,切合实际。地县相关部门要从规划知识培训、技术指导、图纸审查到标准制定等方面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十分重视和加强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围绕农村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工程等,逐村研究确定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思路和政策措施,增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范规划审批。在村级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村镇建设规划、当地“十一五”规划等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成果要经公示和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经批准的规划是村庄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确定,要切实维护其严肃性,严格按规划办事,不能因为人事变更而随意更改,更不能抛开规划自行其是。 (四)分步组织实施。规划经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后,要按照任务到户,责任到人,服务到家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各县要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指导,村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多种经济成份从事实施规划建设的投资体系,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合力,保证规划实施。 为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加快村级规划步伐,各县在管好用好省、地以奖代补资金的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村级规划编制工作。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新农村建设△ 村级规划 意见 ———————————————————————— 抄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 海东行署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印发 ———————————————————————— 共印1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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