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5年7月在化隆县启动以来,经过三年的运行,目前全县参合人数达到2008年的185384人,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98.2%,基本实现了农民“病有所医”的目标。
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报销门诊费用达255.5万元,涉及28.9万人;大病统筹基金报销1256.3万元,有24973名住院患者在新农合政策中得到实惠,住院受益面达到7.59%,高于全省平均受益面,例均报销503元,最高报销2.5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38.79%;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及时调整大额住院二次补助政策,至目前,共为313例大病患者实施大病二次补助53.94万元。同时,慢性病和特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运行良好。2006年 — 2007年先后确定50周岁以上大病(慢性病)患者1216名,为961名慢性病患者报销门诊医药费30.8万元;民政与合作医疗“一站式”服务为1172名特困群众实施民政医疗救助51.67万元,在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医药费78.13万元。新农合制度切实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县住院分娩率由实施前的67.7%上升到92.69%;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96.28/10万降至2008年零死亡率。农民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68.2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成为化隆县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基础和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健康观念的深刻变化,广大农村正在逐步形成生活讲卫生、投资保健康、健康促小康的新观念,健康、快乐、幸福、长寿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心愿。
(化隆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