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东地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
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十月)
为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全区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决定在全区开展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政府主导,搭建融资项目对接平台,加强政、银、企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组织
行署成立海东地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协调小组,行署专员助理、地区金融办主任王树和担任组长,地区金融办、人行海东中心支行、海东银监分局、地区发改委、经商委、住建局、农牧局、就业局、旅游局、环保局、海东投资公司、鑫融担保公司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金融办,具体负责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的组织开展。各县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主要活动内容
从10月20日起,地区金融办和各县政府密切配合,分县举行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主要内容是:组织县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全县政银企座谈会,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通报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及5月份全区政银企座谈会签约项目贷款落实情况,推介申请银行贷款项目,签订申贷项目意向性合作协议。各县金融办提前做好中小企业、城镇建设、旅游、环保、““三农””等各类申贷项目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在活动期间实现政银企的深入合作和项目贷款的有效开发。各县结合具体情况,邀请省有关银行参加此项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活动方案(10月8日—10月12日)。制定《2011年海东地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进行动员部署(10月15日)。在全区金融工作会议上,举行全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启动仪式,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各县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10月16—10月20日)。各县根据《2011年海东地区地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做出相应的安排部署。
(四)开展申贷项目调查(10月10日—11月1日)。各县对申贷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项目贷款需求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填报《2011年海东地区申贷项目情况表》。
(五)确定签约项目(11月5日前)。由各县金融办、有关部门和有关银行密切协作,对接申贷项目,确定银企双方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的申贷项目。
(六)各县开展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11月8日—11月22日)。各县组织开展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通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申贷项目推介会等形式,通报本县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签订贷款项目意向性合作协议。
(七)召开全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总结会(11月23日)。在海东会议中心召开全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总结会,会上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全区金融运行、5月份全区政银企座谈会签约项目贷款落实情况和全区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取得的成效,行署和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领导讲话。
(八)跟踪服务(11月23日—11月30日)。地、县协调小组跟踪问效,督促签约项目贷款落实工作,确保协议履约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实解决我区中小企业、““三农””发展和城镇建设、旅游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融资困难,加大信贷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各方协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项目摸底、银企对接、项目签约等关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性,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最大限度地缓解全区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信贷资金需求困难。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县金融办要逐月填写《政银企合作秋季推进活动进展情况表》,报送地区金融办,地区金融办报送行署办公室。要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银行、项目单位、担保公司之间的协调工作,切实提高签约项目贷款落实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