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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5月15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为民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更是我区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全面启动“撤地设市”工作的关键之年,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实现良好开局,廉政工作就必须走在前面,必须有一个新的进展,必须提供坚强保障。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的目标,政府廉政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责任更加重大。领导干部能否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不仅涉及个人声誉和威望,也影响着干部队伍的风气和纯洁度,更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的兴衰成败。全区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都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郝鹏同志在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开展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今年,要把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来抓,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1、推进简政放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简政放权的指示精神,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由地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放权到县一级实施。要严格实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批”、“网上审批”,着力打造高效政府。要加大机关效能明察暗访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执行力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对“吃、拿、卡、要”,谋取私利问题和“三乱”行为要严肃查处,将通报、警示诫勉、组织措施、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等惩戒办法用严用足用好。

2、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去年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县、乡三级政府的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均要详细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海东工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项目投资及相关决策,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从规划设计、审查审批、征地拆迁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对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的公开,要认真研究,逐步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通过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密切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行政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公开透明运行。

3、推进勤俭从政。按照“群众要过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的要求,行署及地直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确保公用经费和专项公用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压减。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稳步推进“三公”支出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要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在保持出国考察、接待、车辆经费“零增长”的同时,全区“三公”经费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缩减1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超编购置车辆,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修建装修,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扩大公务卡实施范围,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职务消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要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建设,提高各级干部促进发展、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的能力。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要注重完善和创新,既要总结经验,巩固、完善、推广原有制度,又要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密切关注廉政建设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进行改革攻坚和制度创新,不断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巩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成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行政审批前置性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努力做好民生项目、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项目的行政审批服务。要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施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控。

2、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尽快建成投入使用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为一体的地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融合管理制度,整合人员力量,强化运行监管,实施电子监察,实现“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

3、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快全面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步伐。要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作为财务管理的一条高压线,不管是谁、什么单位触犯,都要严查严惩。要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制定私设“小金库”的组织处理办法,严查严惩贪污、挪用、截留专项资金及私设“小金库”行为。

 (三)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直接体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坚持从严治政、廉洁干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行为的监管,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和生活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查处骗购骗租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行为,深挖彻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资金、低保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城区公路、公共场所、停车场等停车收费混乱问题和无牌车问题的专项治理。

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行业,以及资格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推进工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开栏、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等各种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对职能部门落实惠民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系统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打折扣。对侵占群众利益、与民争利,贪污挪用涉农资金、虚报冒领涉农补贴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行政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是省委、地委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尤其是地委制定出台的改进工作作风16条规定,是我们向党和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要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切实在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方面抓出成效。

1、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有贪必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的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把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与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与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解决少数政府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漂浮、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行政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率提高。

3、大力加强纪律建设。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切实加强行政纪律建设,不断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等问题。要加大对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通、有令不行等问题,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执行提供坚强保证。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政府系统要进一步健全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单位一把手一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工作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精心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职责。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纪执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各县、各部门都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格问责。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程序及方式。对廉政工作措施不得力、问题突出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