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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09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5月24日,省政府召开中小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以西宁市大通县学校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戒,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全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持了全区学校安全管理秩序的总体平稳。但工作中还存在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工作机制建设滞后,食品、住宿、校车安全监管不到位,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缺乏等问题。各县、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和警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妥善处理。

二、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以交通、消防、食品、用电安全等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师生在消防逃生、劣质食品鉴别、灾害救助、权益侵害等方面的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教育鼓励教师自觉担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形成学校、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搞好必要的安全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三、落实各项安防措施,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根据分工要求,细化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和各个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食品安全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寄宿制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落实门卫登记和值班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认真做好值班和夜间巡逻工作。要强化校内饮食卫生,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检查,严禁伪劣食品入校销售,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要严把人员准入关,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准入资质审查工作。定期检查、维护学校基础设施及安保设备。要严格落实消防措施,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楼房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有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和应急灯,保证宿舍区、教学区消防通道畅通,并搞好消防疏散演练。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检查与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到技术熟练。

四、部门联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各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把各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

(一)教育部门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负有指导和督查的责任。一要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二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消除民办幼儿园在卫生、校舍、校车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三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四要严把教职工及聘用人员、临时工准入关,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公安、消防部门要搞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除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加大对易发案件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要强化对校园保安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暴能力,真正起到保一方平安的作用。要合理规划设置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拥挤路段学校放学时要派出警力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配备的灭火器种类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效,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等,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工作。

(三)食品管理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饮食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采样留样等工作,确保每一专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具体环节,严防传染病发生。要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督与管理,严防过期失效等违禁食品在校园内及周边出售。

(四)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经营网点及周边经营场所的管理与监督,严厉打击向学生提供“三无”产品、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网吧”。

(五)质监部门要及时掌握和摸清学生营养餐供应生产企业情况,逐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学生营养餐供应企业实行定人、定厂、定责的全方位监管,对本辖区学生营养餐供应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健全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学校。全力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201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