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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安县和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
整体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
学院管理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23日    

平安县、乐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平安县和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整体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方案》已经市委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关于平安县和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整体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方案

 

为加快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结合平安、乐都两地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以及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组建的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平安县、乐都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平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84年。学校挂有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平安县技工学校和平安县特殊教育学校三块牌子;2007年3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校占地面积83亩,校舍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目前学校共有教职工59人(含特校教师2人),其中编办核定职校教师编制26人,其余33名教师占用中小学编制(超编)。中职专任教师有57人,外聘教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人,双师型教师占22%,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现有在册学生1248人(其中全日制339人,非全日制909人)。学校现开设电气运行与控制、机械加工、学前教育、中餐烹饪4个专业。

乐都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80年,2009年10月由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挂有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乐都区技工学校和乐都区特殊教育学校三块牌子。2003年4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校占地面积3.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目前学校共有教职工95人(含特校教师5人),其中编办核定职校教师编制99人,尚空编4人。中职专任教师90人,外聘教师2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9人,双师型教师占22%,教师学历合格率100%。现有在册学生4757人(其中全日制1766人,非全日制2991人)。学校现开设电子技术应用、机械加工、学前教育、中餐烹饪、美容美发、服装制作与加工、焊接、汽车维修8个专业。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扩大优质资源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激发学校发展活力,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打造青海乃至我国西部一流的职业技术学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整体上划、分级管理”的基本思路,将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和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整体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一)学校管理。将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和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的资产、人员编制、经费来源整体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包括2所中职、2所学校附设的技工学校和技能鉴定所也一并上划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管理。

(二)师资资源。平安县和乐都区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除特殊学校教师外,所有人员和编制,全部划转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共计在编职校教师116名。其中,平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在编教师26名,乐都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在编教师90名,空编4名。今年将调剂新增50名教师编制,高职可用教师编制总数为170名。

(三)保留现有特校。平安县和乐都区特殊学校的教育经费、资产、人员不变,2所特殊学校与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现有的后勤保障关系不变,操场、教学楼、供电、供水、供气等共同使用的资源不变,保证2所特殊学校的正常运转。过渡期间暂由两县(区)中职学校代管,2-3年后由两县(区)教育部门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永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焦环玉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韩永明  市人社局局长

    王元斌  市财政局局长

    段 博  市编办主任

    郭廷恩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 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德民  平安县教育局局长

王宝业  乐都区教育局局长

李灿元  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王恒义  乐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魏有伟  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焦环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抽调组成。

(二)细化工作,明确职责。为了切实做好2所职业技术学校的资源划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设3个工作组,各组职责明确如下:

1.清产核资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从市教育局,平安、乐都两县(区)财政、教育、审计、人社部门和2所中职学校抽调组成,负责对2所中职学校清产核资和审计,以及资产移交工作。

2.编制人事组。由市编办牵头,从市教育局、人社局和平安、乐都两县(区)编办、人社、教育部门以及2所中职学校抽调组成,负责2所中职学校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的调整和移交工作。

3.学校管理组。由市教育局牵头,从平安、乐都两县(区)教育局和2所中职学校抽调组成,负责2所中职学校内部机构管理、学校内涵建设、职能整合和专业优化工作。

4.指导督查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县两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抽调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