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海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调整后的成员 省国土执法监察总队海东支队副支队长赵元栋 市人社局仲裁科科长张志刚 市规划建设局建工科科长 应丰渊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刘喜全 河湟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继凯 普兴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正金 海东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正明 青乐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8月10日 ?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