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县城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改扩建力度,截留、收集沿湟重点乡镇和人口集中村庄污水,提高污水收集率。督促乐都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化隆群科污水处理厂、民和官亭镇、乐都瞿昙镇、化隆巴燕镇等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投运,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处理率;建成互助等三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综合推进工业废水治理。重点实施临空综合经济园、互助绿色产业园区、乐都工业园区和民和工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项目,新建涉水企业必须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实施互助南门峡、化隆后沟等重点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在重点流域设置生态阻隔带,减少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推进黄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科学设定黄河水产养殖密度和规模,控制发展库区网箱养殖,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黄河水质安全。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拆迁及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监管。继续推行绿色施工,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采用遥感、雷达、远红外摄像等先进设备仪器,加强市区集中连片拆迁场地和大型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督检查和实时监控。施工期超过1年的大型施工场地,适时引入环境监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期环评措施,对于裸露1年以内的土地覆盖率控制在80%以上,裸露2年以内的土地绿化率要达到90%以上,裸露3年以上的土地绿化率要达到100%以上;加强道路扬尘防治。严格实施渣土运输车辆资质管理和备案制度,所有进入建成区的载货车辆特别是重型载货运输车必须落实密闭、清洗防尘措施。加大道路洒水保洁力度,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2020年底海东市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加大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扬尘污染点管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必须及时清运,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率及安全处置率。严禁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废弃物,城郊地区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农业废弃物。 三、全力做好工业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区域内水泥、铁合金冶炼、玻璃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行业现有企业严格要求达标排放,新建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水泥生产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玻璃生产企业安装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制定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年度计划,确定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并组织落实。 四、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6年计划淘汰1800辆,到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提高黄标车运行监管能力,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建设黄标车抓拍系统;严格新车排放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重点在公交行业推行电动公交车,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加大油气回收力度。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五、加强城镇生活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继续加大投入,增加补贴标准,加快沿湟四县(区)“三无”楼院煤改气工程和化隆、循化煤改气工程进度。在城乡结合部、城镇周边及天然气覆盖范围内推广民用炉灶清洁化改造,控制餐饮油烟和餐饮业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