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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海东市大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一、精心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世界主题和中国主题,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策划了如“集中市县力量、六县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内,市环保局协调组织相关单位、中小学校、重点企业、社区和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展示图片、设立咨询台、发放画册等形式集中开展环保宣传;联合市、县(区)电视台采集制作环保工作专题片进行播放;组织各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就环境保护工作发表电视讲话;组织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大型环保主题文艺演出。“十二五”期间,直接接受宣传的群众约10万余人,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

二、注重结合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心。为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市、县(区)环保部门结合开展的“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业污染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作反映整治总体规划、项目实施情况、整治效果等内容的宣传展板,通过上街道、进企业、赶集会等渠道,将政府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所做的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等内容直观形象的展现给了广大群众。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报刊登载稿件200余条,电视台播报新闻消息1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5万余条,极大的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贯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法治意识。邀请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等有关专家,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环保系统四个层面开展了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内容的专题讲座;邀请环保部西北环保督察中心有关专家对全市环保系统有关人员进行了污染减排、在线监控等政策和技术规范培训。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有600多名领导干部得到了培训学习。同时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村镇、进家庭“六进”活动,全市公众环境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将绿色理念融入生产生活。按照青海省“绿色学校”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标准,进行择优推荐省级“绿色学校”和“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工作,循化县民族中学等15所学校被命名为青海省“绿色学校”,平安县污水处理厂被命名为“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同时,在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海东市已有乐都区和平安区被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平安县平安镇等4个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民和县马场垣乡金星村等5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村;平安县平安镇被评为为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民和县马场垣乡金星村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村。通过富有成效的生态创建活动,有效激发了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的热情。

五、认真落实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为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政策和相关标准的宣传,使更多的领导、环保工作者了解掌握全国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把中国环境报的征订作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途径去认真落实,动员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重点排污企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村征订中国环境报,“十二五”期间,全市中国环境报的年均征订量达到4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