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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精神,按照青海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出租汽车深改办〔2016〕1号)要求,加强对全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妥善有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发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周存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刘海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海东广播电视台台长    

范建忠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贺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得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毅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汪顺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孟中瑚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中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青峰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拓建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公交集团董事长

王海波   平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赵明军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孟  峰   民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占国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高雪明   化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冶  兰   循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韩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具体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社会、媒体和网络舆情,积极营造有利改革的舆论氛围;网信办负责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面宣传引导;会同交通、公安、通信企业等部门开展好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监管、信息监管等工作。

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负责会同公安、交通、宣传等部门密切关注相关社会动态和网络舆情,切实加大情报和信息收集力度,加强会商研判,提前发现、预警涉稳迹象;完善部门维稳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应急工作总体预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果断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各类突发事件。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现行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进行全面评估,及时研究完善定价机制,建立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加强出租汽车企业价费行为监管,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会同公安、交通、网信等有关部门,严格开展线上服务能力审核认定工作;开展网约车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和许可准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站备案及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的审核认定,督促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网约车平台开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未落实相关法定责任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政策;配合商务等部门落实新增、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研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税收相关事宜,支持网约车监管信息化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传达、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有关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批示指示精神;牵头起草《海东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会同工信、公安、网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和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协议的认定;会同相关部门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按照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出租汽车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车辆及驾驶员从业许可、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严格执行网约车报废标准及报废出租车的回收拆解工作;负责做好外商投资出租汽车经营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和“双告知”制度,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履行信息公示法定职责,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年报公示和抽查工作,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开展反不当竞争和反垄断工作,严厉打击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制造许可和强制检验的监督管理;加强计量执法,严厉打击利用出租车计价器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网约车计程计时监管规定,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计量宣传,督促其履行法律责任。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出租汽车改革相关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相关措施进行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法治宣传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形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以指导推进本县(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