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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局】海东市易地搬迁开启安居新生活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海东市通过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6县(区)45个乡(镇)91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安置4606户17989人。截至目前,已下达易地搬迁专项资金19254万元,除化隆县沙连堡乡乙什春一村312户、循化县城镇安置34户、乐都区自主安置258户未动工以外,其余4002户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房屋主体1762户,入住10户。预计年底,将有1000多户贫困群众将搬进新家园,开启安居新生活。

一、强化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是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工作的关键。为确保易地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市级领导牵头抓总、扶贫部门负全责、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确保移民搬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市、各县(区)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水利、交通、住建、国土资源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脱贫方案》,明确建房补助直接补助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行业部门配套解决。

二、精心规划,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是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工作的基础。在迁入点的选择上,全市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突出了规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项目选址上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选择地势平坦,离学校、卫生室、文化活动室、集贸市场近的地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较好的地区。在项目区土地使用上,既照顾迁入地群众利益,又尊重搬迁群众的意愿,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兑换土地。同时,积极开展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占补平衡。在项目区建设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杜绝了群众乱修乱建、村容村貌混乱的现象,突出了易地搬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预计“十三五”期间需搬迁16364户、6676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05户33665人)

三、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资金是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工作的根本。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区)把资金整合作为实施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整合退耕还林、小型水利、乡村公路、农网改造、土地整理、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扶贫整村推进等各项涉农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资金不变、集中布局、区域发展”的原则,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现场协调会,引导项目资金向易地扶贫项目倾斜,弥补资金缺口,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截至目前,共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789.8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路建设。通过整合易地扶贫项目资金,有力地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整体效益和示范效应,推动了安置区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快了易地搬迁移民新村的建设步伐。

四、因地制宜,培育增收产业是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工作重要条件。按照搬迁一批、脱贫一批的原则,在确保基础设施同步配套的同时,提前谋划后续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的发展意愿的前提下,各县(区)结合乡镇、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意见合理规划后续产业。将产业扶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社会兜底等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做到“挪穷窝”与“换活法”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