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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限期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10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国家土地督查例行督查意见书》(西〔2016〕4号)及《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关于发送2016年例行督查发现问题清单的函》(国土督西函〔2016〕103号)的要求及省、市领导的相关批示,现对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意见书中指出的,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查处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占补平衡未得到落实

截至目前,我市22宗土地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总面积11419.21 亩,包括农用地8845.25 亩(含耕地5051.37亩 ,基本农田1046.20 亩),主要涉及平安、乐都、互助、循化四县(区),其中平安区1宗,面积458.24亩,包括农用地318.39亩(含耕地241.25);乐都区16宗,面积10006.46 亩,包括农用地7669.36 亩(含耕地4262.66 亩,基本农田1046.20);互助县2宗,面积147.50亩,包括农用地147.50亩(含耕地119.47 亩);循化县3宗,面积807.00 亩,包括农用地710.00 亩(含耕地428.00亩)。其中乐都区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尤为突出,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全市宗数的72.72%,总面积的87.62%,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的100%。

2.违法违规使用地情况依然严峻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结果,我市目前违法用地46宗,总面积16243.50亩,包括农用地15310.70亩(含耕地10012.60 亩 ,基本农田3724.80 ),建设用地643.70 亩,未利用地289.50 亩。其中循化县5宗,面积4326.20,包括农用地 4213.00亩(含耕地2085.50亩基本农1017.70 亩),建设用地55.10 亩,未利用地58.60;互助县9宗,面积 1830.80,包括农用地1738.40  亩(含耕地1436.30亩 ,基本农田222.80),建设用地58.00亩,未利用地 34.30;民和县12宗,面积5266.50,包括农用地 4879.60亩(含耕地3551.90亩 ,基本农田2308.60亩),建设用地316.20亩,未利用地70.60;平安区4宗,面积487.80,包括农用地 430.60亩(含耕地 341.70亩 ,基本农0.00  亩),建设用地12.50 亩,未利用地 44.60亩,乐都区14宗,面积3344.30 ,包括农用地3149.40亩(含耕地2148.90亩 ,基本农148.40),建设用地141.60亩,未利用地53.60;化隆县2宗,面积987.90,包括农用地899.70亩(含耕地448.30亩 ,基本农27.30),建设用地60.30亩,未利用地27.80)。    

违法违规用地主要表现在交通用地、民生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三个方面,其中交通用地21宗,面积13256.60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的81.61%,民生项目用地11宗,面积1226.50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的7.55%,基础设施用地10宗,面积1155.20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的7.11%,其它违法违规用地4宗,面积605.20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的3.72%。

二、整改要求

请各县(区)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要求,抽调专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县(区)辖区内的土地执法监管,切实遏制交通、民生项目、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现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领域推进保增长保生态保民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国土资〔2012〕308号)、《关于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国土资〔2016〕2号)要求,抓紧完成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例行督察中发现的22宗土地(平安1宗,乐都16宗,互助2宗,循化3宗)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加快推进建设用地组件报批,确保年底前消除项目用地的违法状态。

2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未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于10月21日前全部立案,力争在2016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工作。

3认真分析造成违法用地的原因,针对不同类型违法用地采取不同办法,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并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于11月20前上报整改工作总结。

4市政府将于11月20日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查处整改不力、验收未通过或者整改期间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的县(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1.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问题明细表;

2.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明细表。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耕地占补平衡未落实问题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