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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10月份上半月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半月一通报”的工作要求,现将10月份上半月全市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9568套,年内基本建成15990套(户),入住19650套(户)。截止10月15日,已开工8495套,开工率88.79%;基本建成15567套(户),完成率97.4%;实现入住16155套(户),完成率82.2%。分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具体内容见附表):

乐都区开工率94.96%,基本建成率92.8%,入住率142.6%;

平安区开工率97.1%,基本建成率53.5%,入住率53.2%;

民和县开工率90%,基本建成率69%,入住率71%;

互助县开工率80%,基本建成率112.5%,入住率81.2%;

化隆县开工率92%,基本建成率140%,入住率71.6%;

循化县开工率100%,基本建成率100%,入住率52.8%;

海东工业园区开工率71.2%,基本建成率100%,入住率86.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进展不均衡。新开工项目中除循化县完成全面开工任务外,其余县(区)均未实现既定目标;基本建成项目中,化隆县、互助县和循化县、海东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平安区、民和县仍有明显差距;入住项目中除乐都区超额完成任务外,其余县(区)均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推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县(区)政府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研究不深不细,推进措施不强,影响工作进度,比如园区576套至今尚未开工,循化县、平安区入住率仅仅过半。

(三)数据统计工作不细。部分县(区)的统计数据不够细致准确,与省、市相关部门及时对接不够。对公租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建设信息的网站发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纳入今年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工率必须于10月底前达到100%,基本建成率和入住率必须于11月中旬前100%完成。在全国各地区紧抓政策机遇、全力以赴加快实施棚改项目的大形势下,与全省各州市相比,我市棚改工作进度仍显滞后,因此,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县(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批示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16〕121号)等文件精神,务必警醒奋起、查找差距、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奋力冲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目前距最后完成期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紧盯目标不放松,不折不扣抓落实,全力以赴促进度。特别是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列出清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务求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快速推进、提早见效。特别是对没有开工或进度较慢的项目,要逐个拉出清单,认真查找原因,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倒排建设工期,挂图作战。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解决好征地拆迁慢等制约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进度。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多措并举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消化商品房存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已建成住房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入住率。要认真研究和落实东政办2016〕121号文件提出的“六个结合”,牢牢把握机遇,用足用活政策,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力度。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对照目标查进度,对照进度找问题,对照问题强措施,强化倒逼督查、跟踪督办,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督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通报。各县(区)政府及海东工业园区要盯紧人、盯牢事、盯住结果,着力营造“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个个坐不住”的攻坚态势,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海东市2016年1-10月中旬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表

 

2016年10月19日

海东市2016年1-10月中旬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