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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1月1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以及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6〕82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青经信运〔2016〕390号)精神,结合1月11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凯副总理和王建军代省长重要讲话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2017年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国生书记“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王建军代省长“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宁可防空、不可空防”的要求,从认真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责任。

1.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鸟成云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发昌 市政府副市长

马田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副市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长寿 市安监局局长

贺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魁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永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宪国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护路办)主任

张海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正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侯焕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伏 洋 市气象局局长

应鸿鹏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冉向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韩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贺晓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县(区)、本行业领域的春运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2. 为切实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近期组织对各县(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成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发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焕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督查地区:平安区、互助县

第二组

组 长:马田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海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应鸿鹏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邹文元 市安监局干部

督查地区:乐都区、民和县

第三组

组 长: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永魁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正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冉向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支队长

李长寿 市安监局局长

督查地区:化隆县、循化县

各督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对所督导县(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对于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责任,深入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风、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做到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设备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

(二)强化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易发生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强化客运站、出租车、公交集团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认真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深入排查春运期间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区)政府、市安监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春运期间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水、电、燃气、加油站、油库等重点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宣传,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为准确掌握春节期间全市春运工作动态,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搜集报送,确定专人每日将本行业领域春运工作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新闻、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