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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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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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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下乡工作组的作用,向全社会深入宣传全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管理,确保经费到位。县财政将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并及时、足额划拨给教育部门使用和管理。财政预算中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5%。县财政做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深化改革,保证措施到位。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支出。财政不减少原来安排的中小学预算内经费,不将免杂费补助资金冲减、抵顶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不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育专项资金。2006年上半年,13647名中小学生将享受到国家提供的66.2万元的免杂费资金;14619名中小学生将享受到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254名中小学住校生将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费3.81万元,517名非寄宿制中小学生将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学习费0.69万元。
四、齐抓共管,做到监督工作到位。充分发挥教育、财政、计划、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安排做到公开透明。政府定期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县人大报告、向社会公示。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对政策落实缓慢、执行不力的学区(校)予以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平安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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