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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要求]近日,行署副专员金长华在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就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稳妥地做好我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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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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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省政府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县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指导意见》,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政府要求这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于6月底结束。尽快作出安排部署,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县要对本县的乡镇行政区划进一步进行再认识,再研究,作出较为准确的分析判断。就现在的行政区划是否符合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布局是否合理、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有利于农村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人口、产业等各种要素的集中,有利于方便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乡镇资源整合,增加乡镇功能和工作力量,有利于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有利于小城镇建设和强化公共事务管理。
三、为加快全区的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城镇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县要借这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作好撤乡建镇工作。有些乡已具备建镇条件的也可乡改镇,特别是循化县白庄乡、街子乡,互助县的五十乡、五峰乡等已初具小城镇规模,请两县在制定调整方案时考虑。
四、各县在制定乡镇区划调整方案工作中,凡涉及到需要合并的乡镇,要充分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要搞“一刀切”,防止不良后果的产生。撤村、撤乡、建镇、改镇结合进行。根据省上的安排部署,在条件允许的县设立办事处,根据实际操作,每县都要有所动作。各县要立即安排,调查研究,在4月底以前向地区上报方案,经行署审核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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