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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整顿]化隆县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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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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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县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抓住重点,依法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治理整顿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规范强化矿产管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全面检查矿业权审批发证工作。为从源头上强化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对矿业权的设置和审批进行了清理。按照《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检查采矿许可证发证程序是否合法。在对全县现有的17个矿山企业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发证,越权发证等问题。三是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凡是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矿业权,一律缴纳矿业权价款。凡过去未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时,一律进行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对2005年度未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产企业,一律不予年检采矿许可证。目前,共缴纳采矿权价款1.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80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2万元,有效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采取“一查二看三对照”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工作。在对全县17家矿山企业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将砖瓦厂、砂料厂作为治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工作上采取“一查二看三对照”的方法,即一查是检查有无开采许可证,二看即现场查看是否是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圈而不探,有无破坏、污染环境的现象。三对照即矿业权人与实际采矿经营者相对照是否一致;采矿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一致;安全生产要求与实际工作情况是否一致。通过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部分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
(地区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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