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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民和县物资公司34名职工的18余万元拖欠工资全部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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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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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和县物资公司因资不抵债,经企业申请,县法院于1999年宣告停产。破产终结时,因种种原因拖欠原企业职工工资186659.6元,涉及职工34人。2004年修建民和大桥时,征用原物资公司场地,大通河水泥厂领取征地补偿金186360.14元,为此,原物资公司34名职工上访,要求以征地补偿金解决拖欠的工资。
上访问题引起了行署领导的高度关注,行署陈专员专门批示责成地区经贸委、海东法院、民和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经地、县有关方面多次研究协商,达成共识,截至8月14日,原民和物资公司34名职工186659.6元工资全部兑现到位,这期长达七年的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地区经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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