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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东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扎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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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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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省政府关于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规定,把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地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始终把此项工程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改善退耕农民生活条件,实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管护,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成绩,生态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活得到有力补助,深受干部群众称赞。截至2005年底,全区完成退耕还林87.9万亩,周边荒山种草造林132.7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末的20.2%上升到24.9%,提高了4.7个百分点。退耕还林(草)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3947.5万元,其中种苗补助费11080.8万元,发放补助粮食24250万公斤,粮食折现46258.3万元,生活补助费6608.3万元,退耕农民人均年获得粮食140公斤,现金105元。
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进村入户算帐对比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了退耕还林(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意义,宣传了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及各项优惠政策和补助办法等,详细讲解退耕还林(草)的基本知识和要求,帮助农民算生态帐、收入帐,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退耕还林工作的认识,变“要我退为我要退”,消除了退耕户的后顾之忧,增强了群众退耕的信心,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在工程实施中,把退耕还林与封山育林、天保工程。“三北”四期工程及其它林业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注重实际的要求,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结合,林草间作,在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区位较重要的地区优先安排退耕还林工程,并将退耕还林与荒山荒坡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广“窄林带,宽草带”针阔混交,林草结合模式。
四、加强管护,巩固成果。为巩固工程成果,把贯彻《退耕还林条例》和贯彻《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按照国家、省、地关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办法、规定、标准,制定了相关的管护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坚决打击和杜绝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草场资源的违法行为。为防治鼠害,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发动群众采取各种措施群防群治,部分地方控制鼠害蔓延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不断完善管护制度和办法,县林业部门与乡村及护林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责任体系。
五、严格要求,狠抓质量。严把设计、种苗、质量、检验四道关,严格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和施工管理“五不”制度,并在种苗调入上实行了招标制度和种苗管理责任制;强化技术指导,实行技术承包制,把技术服务与造林质量、完成时间、年终考核、职称评定相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新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点,各县普遍建立了县级示范点,部分县还被确定为省级综合示范点,有效地发挥了科技示范的作用,确保了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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