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考核组组长刘晓深入海东检查考核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听取了地区和平安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开展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情况的汇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基层老干部、老党员进行座谈,并深入平安县沙沟回族乡、古城回族乡,民和县核桃庄乡、川口镇,乐都县峰堆乡、碾伯镇,循化县查汗都斯乡、积石镇及四县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寺院、农户等进行实地察看,了解综治暨平安建设开展情况。在走访核桃庄乡大庄村几户平安家庭时,听到介绍开展平安家庭给他们带来的安全感后,刘晓非常高兴,他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了家庭的平安,全社会才能平安,大家才能一心一意搞建设。”
在肯定海东地县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刘晓指出:要结合海东实际,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要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牢牢把握化解社会矛盾这条主线。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二是努力拓展平安建设的工作领域。要善于发挥社会广泛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依托社会组织,着力完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体系,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管理和教育。要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回访检查力度。对巩固不够,出现滑坡的单位、村、户,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摘牌,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确保平安创建的实效性。
刘晓强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开展平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综合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要求,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不断推进平安建设,确保稳定。(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