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至目前,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108人,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30人,“4045”人员再就业27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8%。前三季度,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4万人次,其中向省外转移23.3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7.3亿元,劳务人员人均收入3679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1406元;全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8995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52694人,培训后实现转移输出45262人。经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达11148人。创业培训347人,培训后成功创办企业97人,实现自谋职业160人,创业培训成功率为74%。
——强化社会保险。全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36981人,应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1657.16万元,实征缴养老保险基金9257.72万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参加医疗保险职工64412人,应征医疗保险基金11983万元,实征医疗保险基金11572.13万元,支付医疗金8315.15万元;参加失业保险单位901户,参保职工达37107人,失业保险扩面1093人,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392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66.19万元,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达18094人,应征工伤保险基金228.1万元,实征工伤保险基金228.1万元。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大力清偿农民工工资。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240.23万元,涉及农民工1347人,已清欠1316人工资235.96万元,清欠率为98.2%。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职工管理程序和劳动用工行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00余万元。二是对全区用人单位开展以劳动用工、劳动年检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717户,涉及职工27189人,补签劳动合同3043人,追发劳动者工资445.89万元;督促80户企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13520元,清退童工6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全区共受理不同性质的各类经济组织和用人单位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86件,结案81件,结案率为94.2%,涉及劳动者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