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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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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为稳步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水平和保障供给能力,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菜篮子”工程建设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扎实工作,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有了较快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建设各类设施温棚11.6万栋,蔬菜种植面积37.83万亩,总产量72.99万吨,分别占到全省的58%、49.4%和46%;其中本市消费26.64万吨(占37%),供给全省46.35万吨(占63%),为全省蔬菜自给做出了重要贡献。果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0.38万亩。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9个,省级规模养殖场(小区)298个,规模养殖户4.59万户,规模化养殖程度达到48%。2012年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8.69万吨、1.13万吨、3.54万吨,分别占全省的28.43%、55.8%、12.7%。依托黄河梯级电站库区水面资源,发展网箱冷水鱼养殖57亩,各类水产品产量327.8吨。

随着我市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的刚性需求不断增长,对“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升,“菜篮子”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诸多问题。财政投资不足,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生产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相对效益低;市场流通体系不完善,信息服务不到位,产品保鲜、仓储设施不足,市场调控能力不强;农民缺乏务农积极性,职业农民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发展缓慢;“菜篮子”工程生产用地和城镇及工业建设用地矛盾突出,土地和水资源紧缺,全市蔬菜生产面积缩减至24.86万亩,目前能生产的设施温棚仅有6.16万栋,蔬菜实际生产能力减少到49.72万吨。

为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在全省的重要地位不动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全市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撤地设市的机遇,按照建设“高原现代农业的示范地区”的要求结合《海东市2013年-2020年“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实际,综合施策,有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将这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以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可靠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土地和水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严格产品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持续增收的良性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巩固提升海东在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三)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

——基地建设与保障流通相结合。巩固改造现有生产基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新基地,稳步增加产品供应量。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增强储备调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产业发展与促进增收相结合。通过科技、体制和服务创新,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培育和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保证数量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在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的同时,把提升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检测监管力度,提高“菜篮子”产品合格率,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卫生、健康、安全、放心”的“菜篮子”产品。

——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农牧业,促进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实现“菜篮子”工程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蔬菜生产总面积达到45万亩,总产量达到112万吨;以薄皮核桃、大樱桃为主发展果品种植28万亩;扶持家庭小牧场3.3万户;规模养殖场总数达到1000个;冷水鱼总产量达到1.4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13.77万吨,年递增6%;禽蛋总产量达到5.37万吨,年递增21%;牛奶总产量达到11.96万吨,年递增16%。通过七年的努力,“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总体供给水平显著提高,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储备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基本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

三、优化区域布局,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五)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市情特点,制定出台“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切实建设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

加快推进现有蔬菜基地的巩固和新建基地的拓展建设,结合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和湟水流域1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湟水北干渠工程,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同步发展,因地制宜做好冬暖式温棚、普通温棚、拱棚等各类设施蔬菜和地膜蔬菜、复种蔬菜、庭院蔬菜合理搭配种植,确保全年正常生产,季节均衡供应。全市到2020年新建高标准设施温棚5万栋,其中乐都区1万栋、平安县0.4万栋、民和县1万栋、互助县1万栋、化隆县1万栋、循化县0.6万栋,全市温棚总数保持11万栋。旧棚升级换代年均0.14万栋,到2020年累计完成1万栋改造任务。露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4万亩,其中乐都区9万亩、平安县1万亩、民和县6万亩、互助县10万亩、化隆县5万亩、循化县3万亩。

加大黄河流域“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菜篮子”工程战略转移目标,把黄河流域建成全省“菜篮子”产品的重要供给基地。突出抓好“海东沿黄‘菜篮子’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建成集果、菜、鱼、肉、禽、蛋等产业为一体的多功能示范引领园区。使黄河流域露地蔬菜由目前的4万亩增至10万亩,设施温棚由0.9万栋增至2.5万栋。(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海东供电公司、黄化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七)建立蔬菜生产保护区。

坚持就近、稳定、集中连片、基础条件较好和无污染的原则,建立蔬菜生产保护区15万亩。各县(区)规划面积分别为乐都区2万亩、平安县1万亩、民和县4.5万亩、互助县3万亩、化隆县2.5万亩、循化县2万亩。建立蔬菜生产保护区档案,实行长久保护GPS定位监测,确保蔬菜种植面积只增不减,并基本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的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水务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八)建设肉禽蛋奶生产基地。

以饲草种植、加工、品种改良为基础,大力发展农区养殖业。到2020年,肉羊、肉牛、奶牛、生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650万只、50万头、14万头、290万头、600万只。按照“规划科学化、生产规模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企业化、防疫程序化、污物处理无害化”的要求,建立规模养殖场610家;扶持发展家庭小牧场3.3万户同时做好互助八眉猪、卡立岗鸡、葱花鸡等土种畜产品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打造地域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海东供电公司、黄化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九)促进果品生产。

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特色和品牌,通过改良地方品种资源,引进优良树种,发展果品产业。到2020年,全市各类果品栽培面积达到28万亩,以民和、化隆、循化为重点发展薄皮核桃20万亩;以乐都、民和为重点发展大樱桃4万亩;以互助、化隆为重点发展树莓2万亩;以民和、乐都、化隆、循化为重点发展杂果2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国土局、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扩大冷水鱼养殖规模。

加快我市境内水面资源利用规划编制,充分发挥黄河梯级电站水面资源及各类小水库、池塘的养殖潜力,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到2020年,养殖面积达到6000亩,其中水库网箱养殖300亩,水库、池塘放养2500万尾,总产量达到1.4万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加快良种繁育步伐。

在蔬菜生产集中区建设育苗连栋温室,到2020年,建立蔬菜育苗基地20万平方米,重点推广蔬菜穴盘集约化育苗技术。加强蔬菜、特色果品制繁种、工厂化育苗和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纯复壮线辣椒种子,加强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良种基地建设,提高品种抗逆性和增产性能。以良种引进与开发当地品种资源相结合,积极开展畜禽品种改良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工作,开发切合本地区生产实际的品种繁育及杂交利用模式,重点扶持高原瘦肉型猪、高产奶牛、海东肉羊、高原优质肉鸡等良种扩繁基地(场)20个。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为生产优质特色产品提供优良的畜禽品种。(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强化市场及质量监管

(十二)构建市场流通网络。

加快全市四级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好保障供给、收储调剂、稳控物价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以乐都区青藏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为主,其他县级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为辅的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网络,保障兰西经济带、东部城市群“菜篮子”产品供给需求;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实现80%的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以农畜产品集中区为重点,新建和改造18个产地交易市场;突出居民社区菜店建设,新建228个社区“菜篮子”直销店,增加早晚市、连锁超市、路边固定摊点等销售网点,积极发展“农批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超对接”,逐步推广电子商务、远程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十三)建设应急农副产品保鲜冷藏储备库。

根据全市肉食品、蔬菜实际需求,结合“菜篮子”基地的产出能力和流通批发市场货源的集聚能力,在蔬菜主产区新建保鲜库100个;在青藏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交易市场配套建设库容2万吨的蔬菜保鲜预冷库;根据不同肉类建设库存能力达到3000吨以上的冷库14个。运用市场机制组织货源,加强区域间“菜篮子”商品调剂,以满足市场供应,稳定价格。(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十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围绕特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目标和布局,立足主导产业、特色产品规模和现有基础,按照“引大育小”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促农业产业化经营迈上新台阶。重点发展蔬菜保鲜储运、果品生产加工和肉、蛋、奶、饲草料生产加工业。到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同时,发展品牌农牧业,着力打造特色知名品牌,唱响“绿色牌”、“有机牌”、“高原牌”和“富硒牌”,切实增强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十五)加强市场信息化服务。

依托各级政府网站、农信通、12316热线服务平台,加强信息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基层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集生产、技术服务、监管、查询、预警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系统和农业信息化主动服务模式,及时、准确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供求、质量、价格和预警信息,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城乡居民消费。(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十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完善“菜篮子”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严格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到2020年,初步建立以基地检测为核心,流动检测为补充的检测体系,实现“产地——批发——零售”生产流通全程检测;大力推进定点屠宰和机械化屠宰。加快“菜篮子”产品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编制,建立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20万亩,标准化养殖基地400个,无公害产品认证30个,绿色产品认证12个。(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十七)强化市场监管。

严格市场监管,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菜篮子”流通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启动政府储备调剂机制,有效稳定市场供给。建立完善“菜篮子”市场价格公开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及时公开农副产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调控保障机制

(十八)落实市县(区)长责任制。

严格实行“菜篮子”工程市、县(区)长负责制,切实将“菜篮子”产品生产、蔬菜保护区建立、价格控制、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设施温棚建设改造、产销衔接、市场流通、政府储备、应急处置、风险管控等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绩效考核。实行市、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述职、新闻访谈、约谈制度,及时通报居民消费价格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区)长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主动协调、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九)拓宽“菜篮子”工程建设投资渠道。

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完善“菜篮子”工程及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信贷投入,注重发挥市、县(区)融资担保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向“菜篮子”经营主体提供贷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牧局、中国农业银行海东中心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东中心支行、人保财险公司,各县(区)政府)

(二十)实施产业扶持政策。

实施“菜篮子”产品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土地、草场流转步伐,稳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贯彻落实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对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提高“菜篮子”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标准。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政策,切实解决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加强养殖水域使用权益保护。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补贴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主产区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交通局、商务局、国土局、供销社、国税局、海东供电公司、黄化供电公司人保财险公司

(二十一)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菜篮子”经营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以及涉农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民经纪人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扶贫开发局、工商局)

(二十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涉农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各类科技项目。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大力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承包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有偿服务和科技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改委)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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