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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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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2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工作需要,对副市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初军威副市长 分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曹生渊副市长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

王发昌副市长 分管青海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中石油天然气海东销售分公司。

韩永东副市长 分管湟水河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海东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各副市长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为便于衔接工作,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孙德、韩永东同志互补,曹生渊、谢广军同志互补,赵生启、王发昌同志互补。互补领导不在时,由初军威同志负责协调。

海东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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