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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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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全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乐都区政府、互助县政府“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海东市教育局等6个单位为“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张宇等10名同志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消防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3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13年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3、2013年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海东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4日

附件1

2013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共2个)

互助县人民政府

乐都区人民政府

附件2

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共6个)

海东市教育局

循化县公安局

平安县第二中学

乐都区公安局碾伯城北派出所

中石油化隆县分公司

中石油兰州输气分公司民和天然气站

附件3

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共10人)

张 宇 青海华盛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才让 循化移动通信公司经理兼消防主管

刘永平 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刘积海 平安县公安局平安派出所所长

杨元忠 乐都区瞿坛镇武装部部长

思文华 乐都区芳芳餐饮总店董事长

胡云新 海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包海宁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保卫部部长

赵积民 海东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

王党育 海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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