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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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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海东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示范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容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 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罗保卫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黄生昊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 杰 市发改委主任

王元斌 市财政局局长

张贵诚 市工信委主任

王国林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米林春 市国土局局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瑞翔 市水务局局长

杜 萍 市林业局局长

李树青 市农牧局局长

马 全 市商务局局长

谢吉林 市统计局局长

马维忠 市环保城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安锦晓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分管领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审议创建工作的配套政策、方案、措施;

2、负责统筹推进工作,决策创建工作的重要事项、重点项目、资金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创建工作,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制定考核目标和专项检查计划,采取日常跟踪检查和年终检查的方式,强化对节能减排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督察、核查和考核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及交通清洁化等“四化”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报送;

2、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项目的谋划、申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评价,拟定项目年度计划,下达投资计划等;

3、负责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4、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年度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的测算、分析;

5、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政策制定、资金核拨监管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研究、制定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和措施,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和创新;

2、配合市发改委做好示范项目的审查、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3、负责资金的拨付与绩效评价,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4、会同市发改委组织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工信委:负责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业节能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工业节能减排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负责工业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机制;

3、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指标的测算、分析;

4、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环保城管局:负责组织完成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负责测算、制定、下达、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控制目标;

3、负责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审查批复;

4、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节能方面的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建筑节能、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负责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建筑节能审查及“两证一书”办理工作;

3、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供给保障方面的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矿山整治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负责做好项目的土地利用规划审批及调整、用地预审等,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3、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节能方面的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节能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负责交通节能,构建便捷、清洁交通运输体系,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水务局:负责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林业局:负责城市造林绿化及湿地保护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及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农牧局:负责推进农村、农业节能及农业源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

2、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商务局:负责商业领域节能改造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2、负责建立全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3、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体系优化、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2、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市统计局:负责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1、负责提供、审核总体方案及其他专项方案中的基础数据;

2、负责做好年度能源消耗指标的测算、审核与分析,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指标体系;

3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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