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东委〔2016〕140号和136号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何延年同志任海东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免去:
李军同志海东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