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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3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第一章 “十二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二五”时期,海东林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务林人奋发进取,锐意改革,扎实工作,林业建设依靠项目带动和改革推进,在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科技推广与林业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市绿色、统筹、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十三五”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主要成就

一、林业投入显著增加

在国家投资向生态保护和建设倾斜的政策机遇下, “十二五”期间海东市林业投资显著增加,完成各项林业建设项目投资23.23亿元,是“十一五”投资 (11.67亿元)的1.99倍。其中国家投资18.61亿元,地方投资4.16亿元,林业贷款0.46亿元。2015年林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对南北两山绿化、城镇绿化等重点区域绿化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保持了营造林面积持续扩大,林分质量、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的好势头。截止“十二五”末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109万亩,其中有林地193万亩,疏林地5万亩,灌木林地468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万亩,宜林地343万亩。森林覆盖率32%,比“十一五”末提高3.7个百分点。全市515.59万亩天然林资源和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312.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一)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美丽新海东的目标要求,全力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等林业生态项目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38.3万亩(乔木82.36万亩,灌木55.94万亩),封山育林64万亩,中幼林抚育51.95万亩;截止“十二五”末,累计投入资金10610万元,实施村庄绿化468个。全民参与生态建设氛围浓厚,五年期间义务植树2057万株。在持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构筑大生态屏障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口集聚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初步形成了凸显地理差异和区位优势的脑山地区水源涵养、黄河流域经济林长廊和湟水河两岸南北两山生态大屏障,川、浅、脑相结合的生态建设大格局。

专栏1 林业“十二五”生态建设主要成就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人工乔木造林7.75万亩,封山育林29万亩,省财政支持天保工程造林1.35万亩,灌改乔2.80万亩。天保工程的大力实施,使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明显改善,林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7.51万亩(乔木12.46万亩,灌木35.05万亩),封山育林33万亩;完成退化林分改造2万亩。局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和自然灾害发生率明显减少。

3.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周边荒山造林2.9万亩(乔木造林1.5万亩,灌木造林1.4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4.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经济林建设25.4万亩,其中,沙棘基地建设7万亩,生态经济林12.57万亩,核桃经济林5.10万亩,大果樱桃经济林0.73万亩;完成补植补造6.94万亩;低效林改造2.29万亩。

5.公益林建设:完成公益林建设37.45万亩,其中天保公益林造林13.92万亩,公益林资金造林23.54万亩。完成以核桃、大果樱桃、树莓为主的公益林资金经济林建设5.66万亩。

6.造林补贴试点:完成人工造林16.64万亩,其中以核桃、树莓为主的经济林3.5万亩,乔木造林0.65万亩,灌木造林12.49万亩。

7.村庄绿化:投资10610万元完成468个行政村村级绿化。共计栽植各类乔木及花灌木383.53万株,完成村道、巷道绿化2102.37公里,公共绿地绿化(含乡镇政府驻地、广场、小学、寺院、村委会等)2171.64亩,庭园绿化8.2万户。投资230万元,完成校园绿化6,绿化区域302,栽植各类苗木11.26万株。

8.全民义务植树:累计完成义务植树2057万株,参加人数达531.41万人(次),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63个。

 

 

(二)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成效显著

1、湟水河流域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拉开帷幕。以改善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安全大屏障为目标编制了《海东市南北两山绿化总体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规划涉及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四个县(区),规划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65.41万亩,力争将海东市森林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工程自2014年开始实施,经过林业、水利、交通通力合作,造林绿化稳步推进, 2014-2015年共完成造林4.34万亩,完成投资5.82亿元,基线景观林、生态景观林和生态防护林的建设开启了海东历史上大规模、高标准城镇周边荒山造林绿化的新篇章。

2、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和湟水河流域百万亩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循化、化隆两县被纳入三北工程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每年、每县投资500万元实施营造林,“十二五”期间投资3028万元,完成人工造林11.13万亩,封山育林20.4万亩。民和、乐都、平安、互助4县(区)被纳入湟水河流域百万亩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2.15万亩,封山育林3.6万亩。

3、青海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民和县北山乡,乐都区寿乐镇、马营乡、李家乡等8个乡镇和互助县南门峡乡、五峰镇、五十乡等11个乡镇被纳入青海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区。2014年开始实施,已完成封山育林11.6万亩,病虫鼠害防治15.4万亩。完成投资 1488万元。

4、城区园区绿化提上日程。随着东部城市群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的提出,城区园区绿化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林业部门将加大城市周边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提上重要日程,进行城区重点区域绿化,实施了城镇小游园绿化、园区生产、生活环境绿化、美化以及主要道路提档改造等建设。同时,坚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协调统筹发展,结合南北两山绿化,以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为目标开展“绿城区”建设,启动海东市平安区七星台公园、边家滩山地森林公园以及乐都区朝阳山森林公园项目建设。

(三)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根据2014年6月青海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统计数据,海东市湿地资源总面积17.88万亩,占全省的0.15%,其中河流湿地9.06万亩,湖泊湿地0.03万亩,沼泽湿地1万亩,人工湿地7.8万亩。“十二五”期间,积极宣传,贯彻执行《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现有湿地资源保护工作,严禁违法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湿地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开展了青海乐都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和青海互助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其中,互助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已经国务院批复,成功获得青海互助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称号,乐都区大地湾国家级湿地公园也已经国务院批复。

(四)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完成人工造林0.05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天然林管护21.25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拯救保护,并严厉打击盗伐、盗猎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野生动植物数量明显增加,保护成效显著。同时,通过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自然保护区布局和建设更趋科学和合理,区内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林业经济林建设快速发展,势头良好的五年,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以核桃、大果樱桃、树莓为主的经济林,兼顾发展杏、软儿梨等杂果经济林建设。一是完成经济林种植31.06万亩,其中核桃经济林13.09万亩,大果樱桃1.72万亩,树上干杏0.99万亩,树莓4.88万亩,其他经济林3.38万亩,沙棘基地建设7万亩。二是积极引导、扶持林业龙头产业,全市现有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并探索“公司+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争取财政投资3121万元,实施17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种植大户和企业进行经济林建设,壮大经济林发展力量;积极争取、实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13项,财政贴息资金311.26万元。三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迅速,全市现有6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5个,形成了互助北山森林公园、南门峡森林公园、孟达天池等省内外知名旅游品牌。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突破230万人次,年均旅游收入8532万元。四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在保护林地生态的前提下,全市共落实林下经济项目13项,总投资1257万元,其中自筹927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330万元,建成了一批林下中药材种植、林下家禽养殖、野生动物繁育等项目。

四、林业改革向纵深推进

海东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从2010年启动,2012年底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发证、落实责任”的主体任务,确权发证集体林地面积504.71万亩,涉及全市6个县(区)、92个乡镇、1382个行政村、27.63万户农户、108.96万人。2013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深化改革阶段,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大力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共落实13个林下经济扶持项目,落实项目补助资金330万元;积极开展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及服务试点,建立了平安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确定互助县为全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及服务试点县;开展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创建活动,落实财政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200万元,共扶持2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能力建设;印发实施了《海东市林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实现了我市集体林权抵押贷款零的突破。

五、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高

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以林业科研及科技推广工作为突破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林业科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依托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大力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3项,省财政林业新技术推广项目7项、天保工程科技支撑项目5项,重点推广优良核桃、大樱桃、花椒、树莓种苗繁育与丰产及无公害栽培示范技术,沙果、软儿梨等地方特色果树繁育与栽培技术、高寒干旱地区抗旱造林综合技术,甘青瑞香、山杨、樟子松、红皮云杉繁育及造林技术等,发挥了科技推广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依托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总结、完善成熟技术,积极申报并取得省级科技成果14项、完成和参与制定林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9项,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提供了科技支撑。三是积极申报审定省级林木良种(品种)3个,加快了全市林木良种化进程。

六、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增强

一是森林公安建设得到强化。全市现有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8个,基层派出所26个,在编干警163名,其中“十二五”期间新增编制9名,森林公安力量有了大的提高。编制经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民警培训、警务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在资源管理方面的作用,加强林区巡护和野生动植物监测和保护工作。开展了缉枪治爆、“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绿剑行动”以及禁毒等各类专项活动,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三是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得到提高。投资841万元实施森林防火二期工程,使我市首次实现了森林防火由人工巡视向视频监控的转变,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十二五”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初步建立了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控三大体系,建立市、县(区)级林业有害生物森防站8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7个。累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14.81万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7%以上,产地检疫率为100%,测报准确率为87%以上;检疫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专职检疫员从11年的55名增加到现在的74名。

七、林业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国有林场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国有林场29个,“十二五”期间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538户,对9个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新建办公用房2500㎡,并配套解决饮水、道路、用电等历史遗留问题。林场职工的生活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林木种苗管理能力和生产供应能力不断加强。全市现有林木种苗管理机构7个,苗圃1997处,其中国营苗圃32个。育苗面积达6.4万亩,年出圃苗木20096.6万株,累计采集各类种子31.09万公斤。初步建立了以培育大规格苗木和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为主的市级苗圃,共育苗0.2万亩,培育青海云杉、紫果云杉、河北杨、山楂、国槐、白蜡、紫叶李、海棠等50余种针阔叶和城市景观树种,为海东市高标准景观造林和城市绿化储备优良的苗木。三是积极开展森林综合保险工作。2010-2012年,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我市开展了省级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2013年起,我市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森林保险政策补贴范围,实施森林综合保险。2015年森林保险承保面积达253万亩,林木种苗承保面积0.32万亩,经济林承保面积1.0万亩,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积极分散林业风险、保障生态安全、维护林农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八、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以宣传和教育、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充分调动新兴媒体力量,通过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网站建设,共建立国家林业网站链接下的10个子站,进行工作互动、交流以及宣传教育。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牌、宣传资料、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工作。

第二节 基本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动林业发展

海东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区建设”和“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步伐,高位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提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绿色发展方向、生态城市化”新理念,不断提高绿色指数,并提出建设“生态海东”和“山水园林”的城市发展目标,制定出台《海东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细则》等相关行动方案和细则。县(区)政府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积极支持,共同推动林业发展。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推动、社会参与的整体合力,有利保障和促进了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林业发展

改革创新是推进林业发展的动力之源。通过改革创新,提高现代林业建设管理水平,实现海东林业“五个转变”。 一是在发展方式上,始终坚持“土、水、路、树、技、管”六字方针,科学选择适生树种,做到适地适树,实现了造林绿化质量的提升。二是在空间布局上,由荒山造林为主向荒山造林和身边增绿同步推进转变,突出身边增绿,实现了造林绿化空间的拓展。三是在建设方式上,注重部门联动,突出多元化造林,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夯实了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四是在管理机制上,由依靠行政推动为主转向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转变,不断健全完善“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机制,实现了造林绿化管护机制的创新。五是在效益集成上,坚持兴林富民促增收。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使林地、物种、景观等生态资源加速转化为发展资本,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重点工程带动林业发展

始终把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通过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调整和优化了林业生产力布局。以重点突破带动了林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了林业大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国家重点工程带动下,根据发展实际,规划启动了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市(县、区)造林绿化工程,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为主体,地方造林绿化工程为补充,合力推进生态建设的新格局。

四、坚持增绿惠民促进林业发展

把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与改善生态状况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把林业产业发展与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持续改善民生。一是落实林业惠民政策,通过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使农牧民直接受益。二是加快发展沙棘、核桃、苗木、林下经济等惠民产业。三是不断总结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牧民致富。

五、坚持依法治林保障林业发展

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放在与造林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一是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和人员充实,增加森林公安编制,组建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充实林业执法力量,指导、监督各乡镇的林业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力度。针对滥挖滥采、滥砍滥伐、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使用林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不严等行为,开展“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章 林业生态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向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挺进、推进绿色崛起的重要机遇期。

第一节 海东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机遇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发展赋予了新理念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立省之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决策,提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海东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指出,海东市将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绿色发展方向、生态城市化”新理念,不断提高绿色指数,并提出建设“生态海东”和“山水园林”的城市发展目标,制定出台《海东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细则》,生态海东战略的功能定位为:“展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先行示范区”。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对海东林业赋予了新理念。

二、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赋予林业新内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海东市位于西宁市与兰州市两个省会城市之间的河湟谷地,地理区位优越,水资源丰富、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林业发展基础好、成效显著,极大的发挥了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改善气候等方面的作用,并解决大量剩余劳动力,特别是为脑山地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无法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增收机会。同时,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森林旅游、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特色经济林果业等林业经济投入少、风险小,回报率高,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农牧民经济收入的重要部分。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实现海东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承担着重大责任和使命。

三、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政策为海东市林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国家启动实施了《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提出坚持扶贫开发和水利建设、生态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制约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规划》将海东市民和县、乐都区、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列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的重点地区。同时海东市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列入国际农发基金(IFAD)国家备选项目,批准青海省使用农发基金长期贷款实施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六盘山片区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给予扶持,对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做出了新的部署。我市林业发展必须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加快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步伐。

四、新海东建设为林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13年国务院批准海东撤地建市,海东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随着海东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东部城市群、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三大历史”任务的全面推进,对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林业建设要用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加精细化方向的转变,积极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作用,按照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大造林绿化的力度,努力建设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并将生态建设和群众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经济林和林业产业,实现兴农富民。海东市林业生态建设要立足新海东建设,依法治林,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推动海东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海东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节 海东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的挑战

海东市属于东部干旱半干旱生态功能区,降雨量较小,水土流失面积较大,林业生态建设基础薄弱,生态功能低;林业产业起步迟、发展缓慢,在农牧民增收中的作用未全面发挥 。“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大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林权改革等各方面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海东市所处的生态地位、省对海东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艰巨,面临着巨大挑战。

一、基础条件薄弱,制约林业建设步伐

海东市山大沟深、土壤贫瘠、平均降雨量较小,造林地立地条件差,在湟水河流域重大林业建设项目中,水利、交通等设施配套难度高,资金缺口大,无法跟进造林力度,给工程实施、管护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形成造林绿化大投入,低成效的局面。同时,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不完善,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体系不健全,科技支撑能力弱,国有林场以及林业基层单位基础设施落后,林木种苗体系不发达等原因制约了林业的建设步伐建设。

二、投资标准低,难以满足林业建设要求

自2008年以来,国家将营造乔木林、灌木林、封山育林投入标准提高到300元/亩、120元/亩、70元/亩,但因我市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能力差,加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以及劳动力成本和种苗价格的提高,造林绿化实际成本不断攀升。目前乔木林、灌木林、封山育林实际投入分别达2000元/亩、800元/亩、180元/亩,实际造林费用与国家投资差距很大,影响了地方和群众实施工程造林的积极性。并且项目建设无后续管理、抚育的投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高标准造林的要求。

三、城市及园林绿化严重短腿

“生态海东”和“山水园林”城市建设目标的提出,要求造林绿化更加注重人居环境的改善,更加突出景观效益。海东市园林绿化基础力量薄弱,新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园林绿化职责划转到林业局,新设定的市局城市园林科有机构不健全,难以发挥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统筹、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等职能。承担建设任务的各县(区)除平安区外无专门的城市园林机构,园林绿化职责不清、机制不全,人才短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展困难。严重影响 “山水园林”城市建设的进程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

四、管护难度大,森林资源安全形势严峻

随着各项营造林工程的深入推进,我市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森林管护工作任务随之加大。一是林牧矛盾普遍存在,造成造林保存率低,封山育林成林率低,禁牧令难以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面积造林存在土地流转资金不足,林农纠纷严重,无形中增加了造林和管护的成本。三是乡镇林业站的撤销使基层生态安全第一道防线受到严重冲击,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森林资源管理以及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等工作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森林资源安全形势严峻 。

五、科技支撑能力不足,林业发展缺乏后劲

林业科技投入不足,现有实用技术成果转化缓慢,产业科技含量低,深度开发力度不够,无高、新、尖企业,导致林业产业仍处于林下种、养殖,林家乐等低端水平,加之缺乏资金支持,无力开展重点项目,林业产业发展起步艰难,依旧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初级阶段,无法产生有效的辐射带动能力,同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

第三章 “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转型升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关键时期,也是以湟水河流域南北两山绿化为切入点,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抓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将海东市建设成为“宜居之地、休闲之都”,实现生态美丽新海东建设目标的战略机遇期。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青海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战略部署,坚持循环经济、以人为本、生态城市化新理念,立足于“展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先行示范区”的功能定位,牢牢把握“生态保护优先”的新要求,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深化林业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推进生态修复,壮大林业产业,繁荣林业生态文化,推进海东市现代林业建设,努力将海东市打造成为展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美丽新海东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权制度改革,开展国有林区和林场改革,形成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的态势,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坚持空间优化。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以森林、湿地等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野生生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持续调整优化森林、湿地生态空间结构,有效扩展城乡绿化生态空间。

──坚持保护优先。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构建全面保护天然林、湿地和重要生物物种的新体系。把生态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地位,明确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的功能定位,严守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用途管制,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的行为。

──坚持生态修复。以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主,实施以生态修复为目的重大建设项目,扩大湿地、森林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努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坚持富民强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创造更加丰富的生态产品,挖掘林产品市场的巨大潜力,发展富民产业,增加林农收入。

──坚持科教兴林。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力量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支撑体系。

──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完善林业法制保障体系,把林业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二节 发展目标

以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为中心,使天然林资源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得到持续有效的保护,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林种、树种结构更加合理,林分质量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36%;湿地保护与建设初见成效,水源涵养功能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湟水河南北两山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步入正轨,城市森林公园功能有效发挥,高原“山水园林城市”初现雏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生态文化建设更加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全民参与氛围浓厚;科技推广深入有效,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对生态建设的引领作用;防火、森防、禁牧、林业行政执法等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实现生态宜居建设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具体目标是:

——全市林地面积保有量110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67.93万立方米以上;

——湿地保有量17.88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5%以上,申报、建设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稳定在1.3%左右;

——争取将50万亩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规划完成人工造林151.7万亩,其中南北两山绿化36.43万亩。完成封山育林64.31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65.17万亩,完成退化林分修复33.35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30万亩;

——建设以树莓、大果樱桃、核桃为主的经济林6万亩,形成黄河流域、湟水河流域经济林长廊。推动林木种苗、经济林、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2020年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

——基地供种率达到60%,良种使用率达到35%;

——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下。

专栏2 海东林业“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

2020

属性

1

林地保有量(万亩)

1109

1109

约束性

2

森林覆盖率(%

32

36

约束性

3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1667.93

>1667.93

约束性

4

湿地保有量(万亩)

17.88

>17.88

约束性

5

国家级公益林保护面积(万亩)

827.99

>827.99

约束性

6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1.3

1.3

约束性

7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亿元)

3.5

5

预期性

8

义务植树尽责率(%

96.4

98

预期性

 

第三节 发展格局

我市被纳入祁连山生态功能区和东部干旱山区生态功能区,根据这两大生态功能区的发展重点,结合海东市地形地貌特点、生态区位和林业发展现状,将全市 “十三五”林业发展划分为川水地区经济林长廊、浅山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区、脑山地区水源涵养区。

一、川水生态宜居城区和特色林果种植区

该地区林业发展思路为: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在城区、园区绿化中主动作为,积极投入,围绕“绿城区、绿河谷、绿屏障”,将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湟水河、黄河两岸,加快推进护岸林建设和护路林建设;加强城市、园区和人口聚集区域周边环境改善,以市、县街区绿化为重点,辐射乡镇绿化,通过环绕城市(园区)防护林建设、城中森林绿地建设,切实加大城市街区和公共绿地的造林绿化力度,努力建设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大力发展经济林,充分挖掘林业产业在绿色经济、绿色增长、绿色发展中的优势。重点在湟水河流域、黄河谷地气候温润的区域积极发展核桃、大果樱桃、树莓、苗木培育,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同时,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特色种植、经济型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特色林业产业。

二、浅山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区

该区气候干旱、降水少而集中,沟壑纵横,是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林业发展思路为:结合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营造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和山地农田防护林,治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逐渐恢复区域森林植被。重点围绕构筑湟水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做好南北两山绿化工作,以湟水河南北两山面坡为主,打造高标准的绿色景观屏障,形成生态景观区、生态防护区、特色林业产业区三个功能区;以公园、村镇、人口聚集区为依托,打造多处人居休闲区。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脑山水源涵养区

该区是天然林集中分布区,其功能主要是涵养水源。林业发展思路为:结合林业重点工程营造以青海云杉、青杨、桦树等乔木为主的蓄水能力较好的乔木林,适当配置沙棘、金露梅等灌木,营造乔灌混交林,提高林分稳定性,在一定区域内恢复与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同时,加强现有天然林的保护,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分改造等措施,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建设完善的水源涵养林体系。通过加快水源涵养林改造建设,提高水源涵养林的功能等级,充分发挥其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水质等效益。

第四章 战略任务

一、持续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林场水、电、路、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功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林下种养殖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林场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水平。二是以维护农牧民财产权利为根本,稳定集体林承包权,推进集体林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鼓励农牧民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合作林场等多元化、多类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使农牧民获得更多的林业财产性收入。

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以公益林保护为基础,天然林保护为重点 全面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继续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好515.59万亩天然林资源和312.4万亩的国家公益林;强化林地“一张图”建设,全面实行以图管地管林;加强林地占用征收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二是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管护好17.88万亩湿地资源。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湿地公园等的建设,充实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三是围绕拯救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改善栖息生态环境,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健全保护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全面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加强对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

三、全面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加快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依托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开展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强化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在巩固前期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对重点生态脆弱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开展退化防护林修复和森林抚育,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以提升环境景观为目标,以全民义务植树为补充,实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通过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

四、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作用,按照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大造林绿化的力度,努力建设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城镇、乡村、农田等其他生态系统修复,维护主体功能。实施以绿色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校园、生态园区为主题的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游园绿地。打造以河流两岸、铁路公路等为重点的通道绿化景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海东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壮大林业产业

以“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相对优越的地理气候条件,通过规划引领、项目示范、科技支撑、龙头企业带动,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苗木产业,核桃、大果樱桃、树莓等经济林产业,一是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加大良种选育推广,推进木本粮油核桃基地建设,试点种植油料牡丹,增加优质健康木本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给。二是大力发展以沙棘、树莓、大果樱桃为主的优势特色经济林,推进布局区域化、栽培品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地产出,实现林农增收致富的目标。加大现有苗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色经济林、城镇绿化苗木培育,提升林木良种供给水平。四是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五是以保护为前提、发展为主导、合理利用为目的,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产业发展。六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利用国际农业开发基金扶贫项目、六盘山区扶贫项目等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六、繁荣生态文化

一是丰富生态公共服务产品,加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体验区域的建设力度,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游览游憩、康体健身等生态服务产品;加快发展城城乡绿道、城市森林公园等城乡生态公共服务设施,营造生态优美、景观多样、绿色宜人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精心设计打造以森林、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为景观依托的生态体验精品线路,建设一批公共休闲游憩、宿营场所和驿站,提高生态体验产品档次和服务特色,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森林。二是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切实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发展森林文化、湿地文化、花文化和生态旅游文化;充分利用 “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把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开展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风气,提高全民的生态文化素质。

七、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在市、县(区)林业工作站增挂林业技术推广站牌子,恢复、健全乡镇林业站建设,强化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二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改善基层森林公安执法办案条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打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实施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检疫预灾、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全方位覆盖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力争到2020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9%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实现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四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化体系基地。力争到2020年供种率达到60%,良种使用率达到35%,种子和苗木合格率均保持在90%以上。五是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场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林区民生。加快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国有林场建设,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巩固南北两山绿化成效。六是加强林业队伍自身建设,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七是加强与国际农发基金组织协调与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资金,提升理念更新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 重大工程及项目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紧紧围绕生态海东建设,遵循高原现代林业发展要求,构建安全生态屏障,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以林业重点工程构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带动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完善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重大工程

海东是全省绿化造林的重点地区,“生态海东”建设是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是实现“生态海东”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完成的重要着力点。

一、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海东市6县(区)29个国有林场和部分林区乡镇。继续停止天然林采伐,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修复。继续加强515.59万亩天然林资源管护,在集中连片分布的国有林区(场)实行远山设卡、近山管护,在其它地区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增加高新技术装备的应用,降低人工管护强度,提高管护效果。加强公益林建设和森林抚育,完成公益林建设13.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

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继续实施好312.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防护功能,实现公益林资源恢复和扩大目标,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推动海东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完成公益林造林14万亩。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管护好17.88万亩湿地资源。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的建设,充实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启动实施南门峡国家级湿地公园和乐都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开展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南门峡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保育、恢复以及科普宣教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提高湿地管护能力;健全市、县(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实施好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奖补试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规模。

三、重点生物物种保护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推进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开展拯救麝、野生鹿类、野生雉类、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行动,恢复极度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抢救和复壮濒危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科研,保护物种多样性。

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对全市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加强生态区位重要 、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退耕还林,营造以乡土树种为主的涵养水土资源好的生态林,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优的特色果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质量,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十三五”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0万亩。同时巩固现有89万亩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发展林下经济等后续产业,改善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

五、三北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依据《青海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在巩固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区施策,以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退化林分修复与中幼林抚育相结合,加大林业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加快构筑结构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态防护林体系。重点推进沿湟4县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和循化、化隆2县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建立以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体系,使湟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流域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三北工程以重点区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和面上造林“四位一体”新格局。

专栏3 三北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重大项目

1.三北防护林:营造林总规模61万亩,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9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

2.退化防护林修复:扎实推进互助、乐都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县工作,对早期营造、大面积退化、生态功能低下的防护林开展修复。总规模33.35万亩,其中更替改造2.61万亩,择伐补造0.33万亩,抚育改造28.26万亩,渐进改造0.19万亩。

3.山体生态修复:启动实施因采矿、采石、修路等损坏的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4.干旱半干旱地区节水造林:大力推广滴灌、保水覆盖、径流集雨等抗旱节水措施,实施节水造林工程5万亩,提高造林质量。

 

六、森林经营工程

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建设原则,对中幼龄林开展抚育间伐、补植改造、采伐改造、综合改造等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低质低效林地进行改造、退化林分进行修复,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通过集约人工林培育、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集体和个人的森林资源进行培育与保护。改造低产林30万亩,森林抚育65.17万亩。

七、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主要依托国有林区(场)系统整合提升监测监控、保护管理、防灾减灾、科技服务、交通信息等功能,实施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专栏4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大项目

1.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工

程建设用地,必须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核手续;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 加大林政稽查、监督工作,建立营造林综合核查、限额、林地等常规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森林资源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和基层派出所基层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职责。

2.林业科技推广体系:重点推广林木种苗良种选育技术、林业生态建设技

术、经济林丰产栽培技术、林业灾害防治技术、林业信息技术。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15项,省财政支农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0项,总投资450万元,天保工程科技支撑项目10项。积极争取在市、县(区)林业工作站增挂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牌子,恢复乡镇林业站;加强县(区)、乡(镇)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规划改扩建县(区)级林业工作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个,标准化乡镇林业站30

3.森林保险:规划森林保险总承保面积年约302.5万亩,其中公益林承保面积300万亩,林木种苗承保面积0.5万亩,经济林承保面积2万亩。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病虫鼠害等有害生物防治累计490万亩,年均98万亩。监测准确率达到85%,种苗产地检疫率持续保持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9%以上,成灾率控制在10‰以下。实施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检疫预灾、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全方位覆盖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日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5.森林防火: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加强视频监控、瞭望塔、巡护车辆等林火监测系统建设。以林区简易路、断头路联接为主建设防火道路。建立健森林防火重点防控区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6.林木种苗: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地供种率达到70%,良种使用率达到50%,种子和苗木合格率均保持在9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化体系。实施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1处,林木种质资源库2处;良种苗木培育基地10处,青海云杉、柠条等采种基地3处,青海云杉、祁连圆柏等良种基地3处,保障性苗圃4处。

7.国有林场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林区道路的基础上,新建“断头路”连接道路和桥涵,升级改造路况较差道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性;改善林区生产和办公条件,加大水、电、暖配套设施建设。成立并建设平安区小峡林场、边家滩林场、七星台中心林场和乐都区墩顶山林场,巩固南北两山造林绿化成效。

   8.林业队伍自身建设: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采取先行先试模式,通过采取与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的形式,进一步培养和造就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林业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城市园林绿化人才,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和充分发挥才能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

      八、林业产业工程

一是以互助县为中心,大力建设树莓经济林建设,在脑山地区营造树莓、青海云杉混交林。辐射带动平安区、化隆县树莓种植面积;在黄河、湟水谷地气候温润地区积极开展以核桃、大果樱桃为主的经济林建设;在高速公路、省道、国道、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营造兼具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济林景观林带;在适生地区建设杏、软儿梨等杂果经济林,促进传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发展,形成黄河湟水谷地经济林长廊。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科技先行、创新机制,市场引导、政策扶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的原则,狠抓建基地、上规模,搞示范、强科技,扶龙头、创品牌等关键环节,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科学化,做大做强做优沙棘果汁、沙棘油、核桃乳、核桃油、树莓酒等经济林林果精深加工,扩大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在循化、民和、乐都县建立高原经济动物养殖基地。重点建设马鹿、梅花鹿、雉类等特色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积极推动中藏药种植基地建设 。四是发展森林旅游业。以互助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门峡湿地公园、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发展以森林探险、生态休闲、林区及动植物观光、森林科普等为主的森林旅游。加大森林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旅游旅游层次。积极申报2-3处省级森林公园,加大森林旅游在全市旅游中的占比。

专栏5 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工程重大项目

1.沙棘产业:支持1-2家龙头企业,加大沙棘、核桃、树莓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沙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2.木本粮油:新建核桃经济林2万亩,并对干树、小老树及不结果的核桃经济林分批进行低产林改造,替换、补植优质核桃苗木,提高核桃经济林林分质量。试点种植油料牡丹0.05万亩。

3.特色经济林:在互助、平安、化隆等地建设树莓经济林3万亩,壮大乐都区大果樱桃基地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1万亩大果樱桃示范基地。在黄河、湟水谷地发展苹果、梨、黄果等杂果基地。

4.林下经济:林下种植规模达到5万亩,林下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头、羽),建成森林景观利用景点13处、林区农家乐200家、各级示范基地15处。林产品采集及产品加工企业10处。

5.中藏药材种植:建设以大黄、黄芪等为主的种植基地0.5万亩。

6.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在循化、民和、乐都县建立高原经济动物养殖基地。重点建设马鹿、梅花鹿、雉类等特色野生动物养殖基地。

7.林木种苗:实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整体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和水平;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2处,建设规模0.15万亩;良种苗木培育基地10处,面积4500亩;建设青海云杉、柠条等采种基地3处,建设规模0.6万亩;建设青海云杉、祁连圆柏等良种基地3处,建设规模0.2万亩;保障性苗圃4处,建设规模0.2万亩。

8.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建设:加强北山国家级森林地址公园和平安峡群寺、乐都上北山、互助松多、互助南门峡省级森林公园和南门峡国家级湿地公园的资源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公园的地质地貌和物种资源,以自然山水、地貌特征、特有生物种群为轴线,挖掘蕴含的文化内涵,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打

造南门峡森林、湿地,互助北山森林、地质、土族文化,峡群森林、藏传佛教等生态科教旅游路线;建设民和县大南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松多省级森林公园升级成国家级森林公园,威远镇小寺山公园建设成为省级森林公园;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申报省级森林公园。

      九、生态公共服务保障工程

一是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体验和科普宣教设施建设。申报、建设2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和3-4处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加快建设一批展示海东生态文化的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馆,作为宣传海东生态文化和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二是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完成边家滩山体森林公园、乐都区朝阳山公园和平安区七星台公园建设,包括公园绿化种植和山地自行车道、游步道、亭廊等辅助设施,充分发挥城市森林公园休闲、娱乐,健身、赏景的游憩功能。三加强新建公路和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绿化建设,保证行车安全,建成集绿化美化、生态防护为一体的生态型景观道路。四是实施“身边增绿”,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大力开展“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机关创建工作,提高宜居水平。五是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种植优良乡土树种,加大经济林树种栽植比例,特别是乡土果品栽植,在实现绿化美化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群众参与、保护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十三五”期间完成村庄绿化700个;开展 50个校园的校园绿化工作,利用规划校区绿地配置模式,实现绿化和美化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教育相结合,在改善校园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教育事业普及生态保护的知识,壮大生态文明建设力量;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利用植树节等节假日,组织学生、机关干部、群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到2020年底参与人数达 600万人次以上,植树2500万株以上。 

专栏6 生态公共服务保障工程重点项目

1.湿地、森林公园建设:申报、建设乐都区大地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南门峡国家级湿地公园,申报、建设民和县大南山省级森林公园,乐都区央宗省级森林公园、药草台省级森林公园和上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2.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完成边家滩山地森林公园、七星台公园建设、乐都区朝阳山公园建设。边家滩山地森林公园总建设用地面积555亩,以绿化种植为主,兼顾车行道及山地自行车道、游步道的设计,预留公园内各种功能分区建设空间;乐都区朝阳山公园占地面积600,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山体绿化、土地平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七星台公园建设用地面积1030.2亩,主要建设绿化栽植、环山道、亭廊、管理处、厕所、停车场、观景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

3.城乡、工业园区、通道绿化:创建平安、化隆、循化、互助等森林(园林)城镇,完成乡村绿化700个,完成50个校园绿化。加大以城镇小游园、河流沿岸和园区为主的景观绿化。开展高速、国道、省道、县道绿化,提升通道绿化水平。

4.生态体验和宣教设施: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体验设施和科普宣教设施建设。

5.森林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北山原始地质、森林科普穿越线路,南门峡湿地体验穿越线路,孟达天池观光环游线路等多条精品生态科教旅游线路。

6.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景区:构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景区13处。加大民和西沟、古鄯,乐都上北山、药草台,平安峡群,互助南门峡、松多,化隆雄先,循化文都等9个纳入到西宁市2小时旅游经济圈的国有林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小游园、城市森林公园建设营造宜居环境。

 

 

第二节 重点项目

一、湟水河两岸南北两山绿化工程

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通过地方融资,国家外援项目以及鼓励社会资本等,继续推进海东市南北两山造林,打造以生态景观、生态防护、特色林业产业为主的高标准绿色景观屏障,以休闲、游憩为主题的森林公园节点,扩大森林面积,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海东生态安全屏障,改善海东人居环境。规划完成人工造林36.43万亩,配套护林房、检查站、提灌站水利设施等建设。并成立平安区小峡林场、边家滩林场、七星台中心林场和乐都区墩顶山林场,加强后期管护,巩固造林成效。

 

专栏7 湟水河两岸南北两山绿化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防护林:以乔灌混交、针阔混交的造林模式营造生态防护林19.07万亩,其中灌溉造林12.97万亩,旱作林6.1万亩。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为生态安全做保障。

2.生态经济林:以种植适合当地条件的特色林果经济林4.55万亩,结合生态旅游,实现农民增收。

3.生态景观林:以大规格苗木造林,配合观花、观叶树种的种植为主的景观林12.46万亩,提升城区周边整体景观形象。

4.公园节点:以种植园林化树种为主,配合当地文化,打造节点和公园0.35万亩,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和谐宜居的景观基础。

 

 

二、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各项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实施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为主的林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提高湿地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实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项目,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完成人工造林5.86万亩(乔木1.76万亩,灌木4.1万亩),封山育林22.31万亩,农田林网建设0.44万亩,特色经济林果业建设1.47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18.56万亩,防控体系建设购置设备359台(套),监测预警系统133台(套),检疫御灾系统建设75台(套),森林有害生物除害处理系统建设85台(套),森林有害生物应急防控体系建设67台(套)。

三、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委批准的《黄土高原地区综合理规划大纲(2010-2030年)》,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先行示范”的原则,以森林植被保护和建设为主要措施,实施循化、化隆两县人工造林23万亩,封山育林22万亩,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

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在民和、乐都、平安、互助4县(区)实施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培育森林资源,建设以青海云杉为主的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实施人工造林6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使湟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流域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重点地区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五、城区及城镇周边绿化

依托大山水格局,以黄河、湟水河两岸城镇周边绿化为重点,加大重点生态区位治理,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以建设海东生态宜居中心城市为重点,按照“五大发展定位”和“乐都、平安同城规划、组团发展、同步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要求,加大乐都、平安两区核心区绿化,在人口聚集区、企事业单位、河流沿岸开展景观绿化,建设城区大环境绿化体系,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生产、防护、美化净化环境、文化和憩息等多种功能,提高城区整体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依托民族特色文化,以改善民和、互助、循化、化隆生态旅游环境为重点,加大城市绿化提档升级力度,充分运用当地特色园林景观树种、经济林树种实施城区道路、游园绿地、景区景点绿化、美化,完善城区生态公共服务功能,突出山、水、林、城为一体的地方特色。

第三节 投资估算

“十三五”规划估算总投资511978.9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94915.60万元,地方投资217063.31万元。(详见海东市“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规划项目汇总及投资估算表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落实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

明确地方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逐级合理划分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事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地方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人。将林业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考核制和林业资源破坏终身追责制。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等职责,制定系统科学、准确快捷的生态建设监测评价办法,搞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起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机制,共同推进本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

二、依法治林 强化法制保障能力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林业需要法制保障,深化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一是科学立法。要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法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修订,着力构建适合海东特点的林业法制体系。二是严格执法。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林业执法队伍、健全制法体系,对社会敏感度高、影响大的破坏林业资源资产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行动”,提高震慑效果。三是全面普法。通过普法宣传将法治精神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内化于心,外见于行,用法治意识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的保护生态无形红线。

三、加大投资 完善政策支持保障

一是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研究市级层面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建立海东市地方财政生态补偿资金,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二是修订全市土地流转规定,规范新型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金制度。三是争取公共财政支持,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除申请国家补助、群众投工投劳、银行贷款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推进林业专项财政投入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四是争取加大林业灾害防控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林业站(所)基本建设和对林区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对林区的水、电、路、暖、通信、广播电视等民生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五是完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按照林业生产周期长的客观实际,积极协调金融行业延长林业贷款贴息期限。开展集体林权抵押信贷融资业务,创新担保机制,探索建立集体和个人、中小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小额贷款与贴息扶持政策。

四、科技创新 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及实用技术。积极推广木本粮油、生态经济林新品种和抗旱造林集成技术等实用技术。二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平台,积极开展科技推广示范、优良品种培育、生态监测技术、林业科技富民等工程。三是加快培育行业创新人才和农村致富能手。积极开展科技知识、适用技术及管理技能等的培训,有效带动广大农民成为有觉悟、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劳动者。

五、稳定队伍 健全基层林业机构

林业保护建设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条件艰苦,机构队伍建设十分重要。一是稳定基层林业队伍。明确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公益属性,协调解决好身份编制问题。加快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便民服务。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分流富余人员,可以转变身份变为护林员,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再就业。二是提升林业机构队伍整体素质。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广泛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林业治理能力。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加快培训基层一线人才,鼓励人才到一线创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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