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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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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71210

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海东市气象局

201711


 

前言·········································· 6

(一)编制目的与意义···························6

(二)编制依据·································6

(三)使用范围与期限···························7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面临形势·················7

(一)气象灾害及分布·························· 7

1. 干旱······································· 7

2. 暴雨洪涝···································11

3. 冰雹·······································14

4. 大风·······································16

5. 寒潮·······································18

6. 大雪·······································19

(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0

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21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3. 面临的形势与新要求··························22

二、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24

1. 干旱········································24

2. 暴雨·········································25

3. 冰雹·········································26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26

(一)指导思想··································26

(二)规划原则··································27

(三)规划目标··································27

1. 总体目标·····································27

2. 近期目标(20182020年)·······················28

3. 远期目标(20202025年)·······················28

四、气象灾害防御分区····························29

(一)干旱······································29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29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29

(二)暴雨洪涝··································30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30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30

(三)冰雹·····································31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31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31

五、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32

(一)非工程性措施······························32

1. 防灾减灾指挥系统····························32

2. 气象灾害监测监控····························32

3. 气象灾害预测预警·····························33

4. 气象灾害防御·································34

(二)工程性措施································35

1. 人工影响天气工程····························36

2. 防洪工程·····································36

3. 应急避险工程·································36

4. 信息网络工程·································36

5. 应急保障工程································37

六、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37

(一)加强组织领导······························37

(二)纳入发展规划·····························38

(三)推进法制建设·····························38

(四)完善管理体制·····························38

(五)健全投入机制·····························39

(六)依托科技创新·····························39

(七)建立专业队伍·····························40

(八)提高全民防灾意识·························41

七、附则········································41

 

 

(一)编制目的与意义。海东市地处青海省东北部,市内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干旱、洪涝、冰雹、霜冻、寒潮、大风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频繁发生。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出现频次增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了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进我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的科学预测和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意见,编制《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于构建和谐海东和促进海东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和非工程性设施建设及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全社会防灾减灾的科学指南。本规划的实施,有利于逐步建立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统筹防御各类气象灾害,将气象灾害防御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编制《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本《规划》是海东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海东市区域内。

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18—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本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为海东市境内经常发生和造成损失、影响较大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包括: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寒潮、大雪等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气象灾害及分布

1. 干旱。

1)干旱概述。干旱是指长时间降水偏少,造成空气干燥、土壤缺水,使农作物和牧草体内水分亏缺影响农作物播种、牧草返青、作物和牧草正常生长发育而导致农牧业减产以及造成河流干涸、人畜饮水困难的一种气象灾害。干旱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前期降水量、土壤蒸发量、干旱持续天数、空气的温度和湿度、风力、地下水位、农作物和牧草种类、生育期和生长状况等。

《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中将干旱划分为五个等级,并评定了不同等级的干旱对农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无旱,正常或湿涝,特点为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轻旱,特点为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对农作物有轻微影响;中旱,特点为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重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对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特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

《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将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19812010年海东市轻度干旱出现次数在1013站次之间,且南部出现次数多于北部地区(图1b)),其中互助出现次数最少,化隆出现次数最多。全市中度干旱出现次数在79站次之间,北部出现次数多于南部地区,其中循化出现次数最少,民和出现次数最多。

30年来海东市干旱发生次数虽有减少的趋势,但程度却在增加(图1a)),尤其是1990年、1995年、1999年和2000年最为严重,农业生产损失加重。如1999年秋至次年6月,循化县未降雨雪,造成街子、清水两条河流断流四个月之久,多数泉水枯竭,农田受灾面积8.16万亩,减产粮食574.1万千克、油料183.5万千克;200037月,乐都区23个乡171个村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9万亩,占全区总播种面积的65%20006月,互助县因连续干旱,减产粮食5276万千克,油料1469万千克;20004月,化隆县农作物受灾面积42万亩,有18个乡镇受灾,共造成经济损失6236.9万元;民和县2000年春夏连旱,至623日未下一场透雨,全县大小河流多数断流,泉水干涸,川水耕地无法适时灌溉,浅山和部分脑山地区麦苗干枯,人畜饮水、牲畜食草发生很大困难,全县29个乡镇306个村27.9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2.3万亩,共减产粮食4935.8万千克。

 


1 19812010年海东市SPI干旱逐年变化(a)及干旱出现频次分布图(b)

 

2)干旱分布。

时间分布:全市干旱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春、夏两季是最易发生的季节,秋旱相对较少。春旱一般出现在35月份,若雨季正常或略提前,即在4月后半月至5月上旬出现,35月降水量正常,则一般不会发生春旱;若雨季推迟5月中旬以后出现,35月降水量偏少,则可能会发生春旱。根据《中国气象灾害大典(青海卷)》,海东农业区35月降水距平百分率(即某时段降水量与历年同时段平均降水量差值的百分率)在80%以下,会发生春旱;降水距平百分率在60%以下,会发生中度以上的春旱。夏旱是指68月发生的干旱,68月是青海降水量最多的时期,如果此时青海上空由较强大的暖高压脊持续控制,则西南暖湿气流不易北上,导致降水持续偏少,形成夏旱。一般而言,68月降水距平百分率在80%以下,可能造成夏旱;降水距平百分率在60%以下,可能会发生中度以上的夏旱。秋旱是指发生在秋季(911月)的干旱,此期间农事活动较少,故没有明显旱灾。

地域分布:根据《中国气象灾害大典(青海卷)》,年蒸发量与年降水量的比值,可以表征一个地区的干燥程度。海东市各地平均年降水量分布不均,互助、化隆年降水量在450500毫米左右;平安、乐都、民和年降水量较少,在330毫米左右;循化年降水量最少,为272毫米。年蒸发量的地区分布与年降水量的地区分布相反,互助、化隆是年蒸发量最少的地区,在1200毫米左右;平安、乐都、民和在15001800毫米左右,循化年蒸发量最多,为2049.3毫米。年蒸发量与年降水量的比值为互助、化隆最小,分别为2.42.8,是全市最湿润的地方;循化最大,为7.5,是全市最干燥的地方,也最容易发生干旱。(表1、图2

1 30年海东市各站各气候要素值

 

 

2 30年海东各站各气象要素值曲线图

2. 暴雨洪涝。暴雨洪涝是指由于大降雨或暴雨等引起山洪暴发或河水泛滥,冲毁农田、淹没作物的灾害。同时,暴雨易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使道路、桥梁、建筑等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因此,洪灾是由降水量、降水强度和降水持续时间所决定的。

按照气象灾害标准:日降水量(24小时)≥50毫米或12小时降水量≥30毫米或1小时降水量≥16毫米即为暴雨。按此标准,暴雨在海东市只是偶然事件,并主要集中在12小时特别是6小时以内出现,这并不符合我市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实际。因此,我们规定日降水量≥25毫米为重要降水过程。其结果是有暴雨日的范围扩大到境内多数地区。 

据统计,从19812010年的30年中(平安22年),全市6个站点暴雨累计出现174站次,年均6.0站次,其中≥50毫米的出现8站次,且6次出现在民和站,1站次出现在化隆,另一站次出现在平安。暴雨的地区分布,主要出现在互助,其次是民和和乐都。互助30年共出现35次,占总站次的20.11%,年均1.2次;民和共出现34次,占总站次的19.54%,年均1.1次;乐都共出现33次,占总站次的18.97%,年均1.1次;化隆共出现29次,占总站次的16.67%,年均1次;平安共出现21次,占总站次的12.07%,年均0.95次;循化共出现22次,占总站次的12.64%,年均0.7次,是全市年均出现最少的地区。

虽然互助出现大雨25mm降水次数较多,但降水强度较弱,30年里最大降水量为38.0mm,相对来说,民和年均大雨次数在1.1左右,且民和最大降水量达到65.2mm,大于50mm的降水次数有6次,占总次数17.65%,乐都年均大降水次数也在1.1左右,虽然最大降水量为40mm,遭灾的次数较多。

分析海东市(1981年至2010年)发生的主要暴雨洪涝灾害,主要出现在乐都、民和两县,溪河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发生次数除年际间正常波动外,均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变化特征,即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次数从1991年开始呈上升趋势,分别至19941995年达到最大值后,逐步开始减少,而溪河洪水则在1997年达到最大值后方呈现出下降趋势。山洪灾害的这一年际变化与海东市暴雨次数的年际变化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3海东市1981年至2010年大于25mm降水年平均站次空间分布图

19812010年海东市暴雨年发生站次的年际变化表明,暴雨呈现显著的增多趋势。从3年滑动平均看(图4),从1981年到1990年略有增多的趋势,1992年开始有一个显著增多的趋势,到1999年以后又略有回落,2006年以后又开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总体而言暴雨呈增多的趋势。

 

 

 

4 海东市年平均大于25mm的降水站次年际变化图

3. 冰雹。冰雹一般是局地性的灾害天气现象,受灾面积往往不大,但来势猛,而且是发生在作物抽穗至黄熟阶段,所以危害极大,不仅影响农业生产,同时对工业、建筑、通讯、航空等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海东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加之境内地形错综复杂,地表性质差异很大。统计全市年降雹日数(年平均降雹日数=全市各台站平均雹日之和/全市台站数),雹日的分布具有显著的地区性特点,高海拔多于低海拔,山区多于河谷。化隆县雹日最多,年平均降雹日数8-10天,互助次之,年平均降雹日数56天、河湟谷地仅有2—3天。阳坡多于阴坡。海东境内大的山系呈西北东南走向,山南为阳坡,山北为阴坡,由于山的阳坡受太阳总辐射比山的阴坡大,易形成超绝热不稳定层结,积雨云发展较山的阴坡频繁而且旺盛,所以山的阳坡的雹日多于山的阴坡。

从时间分布来看,海东大部地区冰雹是出现在4–10月,正是大部农区的主要作物小麦处于抽穗以后的发育阶段,因此,极易受冰雹的危害。11月至次年3月各地均未出现过冰雹,从作物的生长发育和冰雹的月变化看,冰雹的多发期正是作物受其危害后难以恢复或不能恢复的时期,这对农业生产十分不利。冰雹的日变化非常明显。降雹主要发生在12—20时,占降雹总数的87%;尤其是集中在14—18时,占降雹总次数的52%

5为海东年平均冰雹日数的年际变化曲线,可以看出年平均冰雹日数随时间变化呈减少趋势,每10年减少约3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阶段,19611989年的相对多冰雹期和19902009年的相对少冰雹期。20002009年为冰雹最少期。

 


5 海东年平均冰雹日数年际变化图

 


6 海东市冰雹日数的空间分布图

4. 大风。大风在气象学上的定义是指瞬间风速达到或超过17.0/秒(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海东市大部为山区,地形复杂,气候干旱,多吹风天气。根据1981-2010年海东6县区平均大风日数统计,6县区大风日数由多到少依次是循化、化隆、乐都、互助、平安、民和,年平均日数分别为14.47.62.82.82.42.2天。从图5可以看出,海东地区大风的地理分布由南到北呈递减趋势。南部的大风日数明显偏多,由于受地形峡谷效应的影响,位于黄河谷地的循化年大风日数最多,达14.4天;化隆次之,为7.6天;其余四县区差异不大。

大风天气的另一个特点是大风具有季节性变化。海东大部(平安、乐都、互助、化隆),春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35.5%58.3%;夏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25.0%35.7%;秋季最少,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8.3%18.4%;冬季略多于秋季,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8.3%19.7%。民和、循化大风出现日数与上述四县有所不同。民和夏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54.5%;春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31.8%;秋季第三,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13.6%;冬季基本无大风天气。循化春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49.3%;冬季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27.8%;夏、秋季相当,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11%12%

 

 

6 海东市冰雹日数的空间分布图

4. 大风。大风在气象学上的定义是指瞬间风速达到或超过17.0/秒(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海东市大部为山区,地形复杂,气候干旱,多吹风天气。根据1981-2010年海东6县区平均大风日数统计,6县区大风日数由多到少依次是循化、化隆、乐都、互助、平安、民和,年平均日数分别为14.47.62.82.82.42.2天。从图5可以看出,海东地区大风的地理分布由南到北呈递减趋势。南部的大风日数明显偏多,由于受地形峡谷效应的影响,位于黄河谷地的循化年大风日数最多,达14.4天;化隆次之,为7.6天;其余四县区差异不大。

大风天气的另一个特点是大风具有季节性变化。海东大部(平安、乐都、互助、化隆),春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35.5%58.3%;夏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25.0%35.7%;秋季最少,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8.3%18.4%;冬季略多于秋季,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8.3%19.7%。民和、循化大风出现日数与上述四县有所不同。民和夏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54.5%;春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31.8%;秋季第三,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13.6%;冬季基本无大风天气。循化春季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49.3%;冬季季次之,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27.8%;夏、秋季相当,大风出现日数占全年大风出现日数的11%12%

 


7 海东市年平均大风发生次数空间分布

5. 寒潮。寒潮是大规模强冷空气活动的过程,除了给受影响地区带来剧烈的降温外,还伴有大风、沙尘、暴雪和霜冻等多种气象灾害,往往造成牲畜受冻伤亡、农作物减产绝收,给民众经济和生活带来巨大损失,对以农业为主的海东市属于高影响灾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寒潮》划分依据和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规定,将某气象站日平均气温24小时内下降8℃以上,并且该地日最低气温低于4℃为一次单站寒潮天气;某地区有50%以上的气象站达到寒潮为一次区域性寒潮天气。

据统计,从20002015年的16年中,全市6个县(区)累计出现过寒潮126次,年均8次,其中区域性寒潮出现了11次,平均每年不到1次。寒潮的地区分布,主要出现在互助和化隆两个海拔较高的县,出现次数占全市总次数的54%;互助寒潮出现最多,平均每年2.6次;其次是化隆,平均每年1.6次,其他县区平均每年一次左右。

海东的寒潮天气除了7月和8月其他月份均有出现,春季(35月)出现最多,占总次数的42%,其次是冬季(12月~次年2月)占总次数的36%

海东市寒潮空间分布见图8

 

 

  8 海东市寒潮空间分布

6. 大雪。

气象规范规定:

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达3.05.9mm24小时内降雪量达 5.0 9.9mm或积雪深度达5cm的降雪过程。

大雪是海东市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每年10月中下旬至次年5月上旬,海东大部地区极易出现区域性降雪天气过程,加之气温较低,时常造成短时积雪或道路结冰,对交通运输及农业生产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互助、化隆等高海拔山区造成大雪封山,对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统计分析近30年(19812010年),海东各地大雪日数(24小时降雪量大于5毫米,雪深大于等于1厘米)得出,全市6个县(区)累计出现大雪天气共205次,互助出现大雪的次数最多,其次是化隆;民和、乐都出现次数较少,循化未出现。

大雪的地区分布,主要出现在互助和化隆两个海拔较高的县(见图9),出现次数占全市总次数的80%;互助大雪出现最多,平均每年3次,其次是化隆,平均每年2.5次。

 

9 海东市大雪日数分布图

海东市大雪出现次数30年间(19812010年)呈弱的减少趋势(见图10)。其中19982007年为大雪出现次数的相对偏少时段,其中1999年、2005年、2006年为最小值,仅为3次。19811990年大雪出现次数较多,1982年大雪出现次数最多,为18次。

 

 

10 海东市大雪次数年际变化图

(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近年来,海东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有了稳步的提升。灾害监测能力不断增强。气象卫星、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区域气象站、防雹炮点、火箭增雨点、人工雨量点、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点等的建设及投入使用,对于严密监视天气演变、开展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防雹消雹及抗旱增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预报的时效加长,灾害预警的时间分辨率和空间分辨率都有明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显著增强。气象预报精度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在气象服务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纸质材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LED电子显示屏、农村气象信息员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等重大气象信息,扩大了气象信息的覆盖面,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同时,通过与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使气象防灾减灾部门联动体系初步形成,应急保障能力得到一定提高。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较差,灾害防御能力较低,特别是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脆弱;二是气象监测站网还较稀疏,监测手段单一;三是预测预报的精细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局地性气象灾害临近预报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防灾减灾投入机制尚不完善,资金不足,救援装备落后,专业人员缺乏;五是应急机制不健全,快速、协调反应能力不强,灾害评估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六是社会公众的灾害风险意识不强,防灾避灾常识和自我防范风险能力差,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 面临的形势与新要求

国家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防灾减灾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障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大工作。20167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研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现实形势到国家战略,都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气象局今年重点推进的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就是着眼于国家防灾减灾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的综合问题,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重点加强多部门协同、跨区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促进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为有效地得到发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施行,指明了气象防灾减灾的方向。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对气象防灾减灾提出了新的要求。20007月中下旬,我市大部出现了连续两周30℃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民和、循化、乐都、平安四县区出现了连续一周左右35℃以上的高温,其中724日最高气温达38.4℃(出现在乐都),创历史上海东市最高气温的极值。2008年元月中下旬,我市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长达两周的连阴雪、低温冻害天气,使我市大部分温室大棚蔬菜遭到冻害。2012729日至30日,海东地区出现了一次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天气过程,24小时降水量≧25.0毫米以上的站点达22个,其中民和县官亭镇、古鄯镇、李二堡镇、马营镇和化隆县阿什努乡5个站点降水量超过50.0毫米,降水中心出现在民和县官亭镇,日降水量达88.4毫米,致使市内大部分乡镇出现洪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201682220时至2308时,平安区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过程,其中小峡、巴藏沟、古城、三合、沙沟、洪水泉、石灰窑等7乡镇降水量均在50毫米以上,达到暴雨量级,暴雨导致的山洪冲毁部分农作物、温室大棚、牲畜、乡间道路、工地施工物品等,同时,造成5处山体滑坡,损失严重。

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明显增大,特别是其灾害程度与成灾损失已远远超过一般灾害所造成的影响。

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青海省政府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是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依据,是构建防灾减灾体系的基础。通过对我市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究,进一步查清了主要气象灾害的分布、形成原因以及发生规律。

1. 干旱

平安区北部湟水谷地蒸发量最大,降水量最少,是本区最干旱的地区,为干旱高风险区,但上述地区有灌溉条件,干旱虽重,对农业生产的压力却较小。中部浅山地区降水、温度条件介于北部湟水谷地和南部脑山地区之间,为干旱次高风险区,但是实际上的干旱高风险区,海拔在24002800米之间,主要包括洪水泉乡的全部、三合乡的中部和石灰窑、古城、沙沟、巴藏沟等乡的下半部。南部脑山地区位于本区南部山区,分布在低山丘陵地带外围,降水量相对偏多,气温偏低,为干旱低风险区,海拔在28003100米之间,主要包括石灰窑、三合、古城、沙沟、巴藏沟等乡镇的上半部。

乐都区春季中旱发生的高风险区为中部河谷、海拔较低的地区;次高风险区、中风险区、次低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分别随着海拔的升高依次分布在南北两侧向中部区域的垂直带上。

民和县干旱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非种植区与种植区接壤的混合地段,沿着高山山脉南北走向,该区域光温生产潜力及气候生产潜力较低。

化隆县春季中旱发生的高风险区分布在南部河谷、海拔较低的地区;次高风险区、中风险区、次低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分别随着海拔的升高依次分布由南向北的垂直带上。

循化县春季中旱发生的低风险区在南部的和东南部的高山山区;北部海拔降低,发生干旱的风险却增加了,查汗都斯镇、街子镇、积石镇、清水乡的大部分地区,属于高风险区。

互助县是全市降水最多,蒸发最少的地方,干旱的风险不大,主要分布在西南面,该区域光温生产潜力及气候生产潜力较低。

2. 暴雨。选取年日降水量≥25毫米的降水日数及大于25mm降水日中降水量的平均值作为致灾因子,承灾体易损性主要考虑人口密度和耕地面积的比例,而防灾减灾能力主要考虑了人均GDP  是海东市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分布图。图中表明民和、乐都、互助地区,为高风险区(图中红色部分);化隆、平安、循化为次高风险区(图中白色到绿色部分)。

 

 

  图11  海东市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

3. 冰雹

海东冰雹灾害主要发生在每年510月份,19812010年全省年均冰雹日数资料显示,全市冰雹发生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化隆县、互助县,年均冰雹日数多在6-10天;其次为河湟谷地的平安、乐都、民和、循化,大部分地方冰雹日数在2天左右;冰雹灾害发生相对较少。

 

 

12 海东市冰雹灾害风险区划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主导作用,各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全社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防治。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点防御。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综合防御。

全面规划、依法防灾、科学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已批准实施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测,尊重科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加以组织实施。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 近期目标(2018—2020年)。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的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预警能力和抵御能力,突发气象灾害的临近预警信息至少提前3040分钟送达受影响地区的公众,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5%以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完善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法律、指挥、防御、宣传教育体系;完善重点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程建设;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御原则,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实现气象灾害伤亡人数逐步减少,气象灾害对GDP的影响率在现有水平上降低30%的目标。

3. 远期目标(2020—2025年)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以全面防御气象灾害为目标,建立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纵向防御组织指挥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气象灾害横向部门协作体系。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使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率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十二五期间相比,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减少50%以上。实现精细天气预报到乡(镇)、自动化观测到乡(镇)、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构到村、应急预案到村、风险调查到村、科普宣传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的目标。

四、主要气象灾害防御分区

(一)干旱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海东市干旱重点防御区为平安、乐都、化隆等县区的浅山地区。

2)防御方案。加强该区域内关键时段(主要是春季3-5月份)有代表性地块的土壤水分监测,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建立与旱灾相关的气象资料和灾情数据库,提高对干旱的监测能力,并进行跟踪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建立干旱预报预测业务,加强干旱课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投入业务使用;加强干旱的抗灾能力建设,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

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防旱植被建设。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海东市干旱次重点防御区为民和、互助、循化等县区的浅山地区。

2)防御方案。要大力开展干旱风险评估,为科学制定相关基础设施防御标准提供依据;加强干旱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防御能力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工作,以缓解旱情;加强土壤保墒灌溉工作,提高防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二) 暴雨洪涝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海东市暴雨洪涝重点防御区主要包括偏东的民和、乐都及偏北的互助地区等暴雨高风险区。该区域为我市主要农业区域,防御工作围绕人居安全、交通与农业生产等展开。

2)防御方案。主要突出区域联防、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区域气象站网,加强区域内先进探测技术和移动观测系统的协同建设,提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建立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开展暴雨洪涝高影响行业的专项预警技术和服务;充分发挥气象公共服务平台的功效,扩大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能力,着力解决预警信号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内易受暴雨洪涝影响工程的抗灾能力建设,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划分暴雨洪涝重点防治区域,加强防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能力;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科学防灾避灾。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海东市暴雨洪涝次重点防御区主要包括化隆、循化、平安。

2)防御方案。开展重大降水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能力,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大力开展暴雨洪涝风险评估,为科学制定相关基础设施防御标准提供依据;加强区域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划分暴雨洪涝重点防治区域,加强防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能力;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科学防灾避灾。充分发挥气象公共服务平台的功效,扩大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能力。

(三)冰雹

1. 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将海东市化隆县、互助县列为重点防御区,该区域每年遭受冰雹灾害次数最多。

2)防御方案。加强区域内防雹作业点的建设力度,实现作业点控制面积达到区域内耕地面积的90%以上的目标。突出区域联防、点面结合,统筹规划作业网,根据冰雹移动路径合理布局防雹炮点。建立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和冰雹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开展区域冰雹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布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冰雹灾害防御标准,加强冰雹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防御冰雹灾害的能力。

2. 次重点防御区及防御方案

1)防御区域。将包括平安、循化、乐都、民和4区县设为次重点防御区。该区域为海东市主要农业区,对冰雹灾害防御的需求较高。

2)防御方案。大力开展冰雹灾害风险评估,为区域内农业生产区科学规划作业点布局以及研究制定相关基础设施防御标准提供依据;加强区域内防雹作业点的建设;加强区域内冰雹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科学防灾避灾。

五、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

(一)非工程性措施

1.防灾减灾指挥系统

1)市应急办突发应急平台建设。市应急办作为市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统一协调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支撑应急预案实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应急平台包括应急日常值守、预案管理、信息接入与整合、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功能。通过对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各自独立、互不相同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以市应急办为中枢,面向各县区、各职能部门提供统一服务、综合应急的指挥系统,逐步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履行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

2)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有完善的监测设施,完备的防汛抗旱预案和洪涝、干旱灾害处置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和传达省防指的各项指令,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

2. 气象灾害监测监控

1)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组建5—10公里格距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全市设立100个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建立加密视频实况监测点。

3)建设卫星和雷达信息接收处理系统。建设气象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依托青海省雷达观测网,建立我市雷达信息共享系统。 

4)完善实时气象报警系统。建立中尺度气象自动站网气象资料实时处理平台,完善实时气象自动报警系统。

3.气象灾害预测预警

1)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服务。充分应用卫星云图、天气雷达资料、区域自动气象站、人工雨量观测点、实景监测平台、土壤水分监测等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测预报进行订正,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预警质量,进而实现从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预报的转变。

2)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完善我市短时临近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的业务流程,实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落区的警报,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

3)开拓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渠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12121电话、短信发布平台、LED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气象信息员等多种渠道,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出去,解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到户的问题。

4. 气象灾害防御

1)干旱灾害防御。加强干旱监测预报。重视干旱监测预报,开展加密土壤墒情监测,建立与旱灾相关的气象资料和灾情数据库,对我市干旱灾害高风险区和次高风险区,开展干旱预测,实现旱灾的监测预警服务。

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对即将出现或已出现旱情的地区进行调查,开展干旱状况评估,抓住有利天气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减轻干旱影响,改善生态环境。

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整修水库和抗旱提水工程,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重视大型水利工程的同时,在山区着力发展各类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2)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加强大到暴雨预报预警。做好大到暴雨的预报警报工作,根据预报及时做好大到暴雨来临前的各项防御措施。认真检查防洪工程,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定期检查城市地下排水系统,防止城市内涝。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在洪涝高风险区,应提高水利设施的防御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降低暴雨洪涝灾害发生的风险性。对防洪工程开展综合治理,修筑堤防,整治河道,合理采取蓄、泄、滞、分等工程措施。

加强防洪应急避险。居住在病险水库下游、山体易滑坡地带、低洼地带、有结构安全隐患房屋等危险区域人群,遇洪涝灾害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区域。

加强农田排涝管理。做好大田作物和设施农业田间管理,加强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遇洪涝灾害及时做好排涝。

3)冰雹灾害防御。加强冰雹监测。充分利用实景监控系统、上下游区域自动站联防和农村气象信息员及时提供信息等,建立全市冰雹监测网,实现冰雹监测联报联防。

提高预报技术。充分利用卫星云图、气象雷达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冰雹预报技术研究,提高冰雹临近预报能力,进一步提高冰雹预报准确率。

指挥防雹作业。根据冰雹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防雹作业指令,指挥市属县区的高炮、火箭进行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雹危害。

4)大风灾害防御。科学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提高植被覆盖度,减轻风灾的影响。

加强大风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应做好大风监测预报,建立现代化的天气监测、预报警报服务系统,做好大风天气预报、警报和服务工作,当有寒潮、大风天气来临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加强大风灾害防御。在接收到大风预报或预警信息后,应根据防御指引,及时科学地加固棚架、临时搭建物、广告牌及现代农业设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停止高空、户外作业。

(二)工程性措施。

1. 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为了完善我市人工防雹减灾体系,保证炮点民兵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减轻或避免冰雹灾害,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必须加强我市防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化防雹炮点。

建立市级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效果评估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结果,依托卫星云图、天气雷达、区域自动气象站等先进探测技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等级预报,科学指挥高炮、火箭开展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2. 防洪工程。建设完善海东市防洪工程项目建设,如海东市乐都区瞿昙河道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平安区巴藏沟防洪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海东市防洪抗旱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等。防洪工程质量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3. 应急避险工程。各县区各乡镇、行政村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避灾点,在醒目位置挂置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安置点标志。避险场所的容纳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要求地势较高、不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影响、交通较为便利、能抵御8级以上大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袭击,使医疗救治、电力供应、救灾物资有保障。

4. 信息网络工程。实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进村入户两大工程,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实时传输网络。建立省、市、县气象高速宽带网和气象会商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部门与乡镇的信息直通系统。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基于GIS的气象灾害决策服务系统。

5. 应急保障工程。加强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完善应急保障机制,配备气象应急车。当市内天然气公司、加油站、油库等高危单位及交通干道等公共场所发生危险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泄漏扩散时,第一时间开展气象应急保障,及时为气象类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服务。充分利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实施全程监测预警,提供跟踪气象服务,为应急处置、决策服务提供科学支撑。

六、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气象、水利、国土、建设、水文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这个主题,把气象灾害防御培训作为一个基础性工作来抓,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夯实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责任制,把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纳入发展规划。在制订海东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及总体规划时,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其中,把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规划和计划编制中,充分体现气象防灾减灾的作用和地位,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气象防灾减灾的协调发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与综合减灾密切结合,立足长远,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东实际,制定或修订减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山洪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切实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方面依法管理的力度。建立完善有效的气象灾害防御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树立全社会依法防灾减灾的意识,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

(四)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减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村四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与农业、林业、水利、公安、交通、旅游、卫生、电力、安监、国土资源、地震、通信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扩大预警信息发布社会机构覆盖面,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利用交流合作契机,丰富防灾减灾内涵,促进气象防灾减灾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五)健全投入机制。紧密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并纳入市政府的财政预算。适当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灾害的救助、损失的转移分担和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

(六)依托科技创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加强气象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和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的科学技术和标准研究。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深入开展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支持,努力实现气象科技新的突破,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七)建立专业队伍。培养高素质防灾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评价机制,多渠道发展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培训,靠前指挥,提高抗灾救灾效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为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咨询。加强灾害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灾害管理人员水平;加强防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行业)抢险队伍,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强基层防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做到乡镇有气象协理员,部门有气象联络员,行政村有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以及灾情收集与上报,参与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保障。

(八)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经常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地区、行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值班人员的安全气象技术培训工作,加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所在部门灾情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建设气象灾害科普教育基地,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与移动、联通、电信、广播电台、电视台、当地政府网站、交通管理、城管、公交、出租车等部门建立气象预警发布机制,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牢牢抓住灾害防御的特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全民的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七、附则

(一)本《规划》由海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本《规划》由海东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三)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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