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东委〔2018〕4号和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马金星同志为海东市就业服务局局长(副处级)。
决定免去:
莫晓珍同志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张胜源同志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调研员职务;
樊国林同志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
何耀业同志海东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马索南同志海东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党育同志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赵青峰同志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