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东委〔2018〕43号和48号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冀永萍同志为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成林同志为海东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海东工业园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赵得鸿同志为海东市财政局调研员;
全长洪同志为海东工业园区公安局局长(副处级);免去海东市公安局群科分局局长职务;
王学瑞同志为海东市公安局群科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侯全明同志为海东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明雄同志为海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恒义同志为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