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专栏4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重点

社会治安

制定社会治安设施设备及配置等方面的标准, 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依法履职, 社区、街道、单位、公民等协调配合的社会治安管理标准体系。

基本生活保障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保障有效、公平合理、质量可靠、方便、快捷的服务流程标准和服务保障标准。引导相关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公共教育

完善各类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教育装备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学校管理标准、教育信息化标准,充分考虑学校类型、地区差别, 制定相应的标准。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

在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公共服务、 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推行标准化建设; 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逐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养老保险经办、待遇审核、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医保经办、工伤康复经办等领域的标准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 专业化水平。

基本医疗卫生

认真实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医疗、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医药和医疗器械经营、医学检测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公共安全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基础标准体系。警用爆炸物防护装备设计与安全评估、公共场所防爆炸技术、信息安全、社会消防安全、刑事科学技术、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化学品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特种设备安全、职业健康与防护、事故应急救援、工矿商贸安全技术以及核应急、安防和电气防火、人口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究编制我市配套的地方标准,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地震和气象

加强地震、气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施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地震监测预报、灾情预防、应急救援、仪器与装备、 数据服务和气象观测方法、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气候影响评估、大气成分监测预警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方面的基础标准; 针对气象服务市场发展需求, 制定和实施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共享共用等方面的标准, 提高探测、预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我市防震减灾和气象预测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测绘地理信息

重点研制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测绘基准建设及应用、应急测绘与地图服务、地理信息采集与服务、地理空间数据 与交换、地理国情监测公共产品与技术等标准,加速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能力。

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实名制、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和应用等方面的标准,服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城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

重点开展城市和小城镇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 供电、市容和环境卫生、风景园林、邮政、城市导向系统、城镇市政信息化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方面的标准制修订,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基本社会服务

开展妇女儿童保护、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基层民主、 社区建设、地名、社会福利、慈善与志愿服务、康复辅具、老龄服务、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化水平。

专栏服务业标准化重点

交通运输

贯彻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维护、管理, 以及旅客联程运输和货物多式联运领域基础设施、转运装卸设备和运输设备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综合运输、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管理服务、交通信息服务、交通标识标志、城市客运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制定公路客运服务、出租车等领域的服务标准。

金融

实施金融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坚决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服务标准,引导金融服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优化信用融资、信托、理财、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信息安全、业务办理流程, 规范保险业投保、理赔等服务,维护金融安全, 保护公众权益, 增强我市金融业综 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商贸和物流

加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重要商品交易、物流设施设备、物流信息和管理等相关标准的研制。加快对现有仓储和周转设施的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设施、设备, 实现立体化仓库、自动化分拣、机械化搬运、智能化管理, 提高物流装备现代化水平。

旅游

突出海东旅游业特色,加快构建旅游业标准体系。开展网络在线旅游、度假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等新业态标准研制, 推动旅游服务由低层次、单一化向标准化、个性化优质服务转变, 旅游发展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鼓励旅游企业、社会组织、企业联盟制修订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旅游目的地、乡村旅游、教育旅游、红色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

高新技术等新兴服务领域

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大数据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标准化服务等领域标准研究, 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会展、会计、 审计、税务、法律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新兴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人力资源服务

制定和实施加强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人才中介、人才交流、人才评价、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标准。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 提高服务水平。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专栏2工业标准化重点

能源

优化天然气产品标准,开展天然气能量计量标准研究。研制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及站场关键设备、大型天然气液化处理储运及设备、超低硫成品油储运等标准。加强特高压及柔性直流输电、智能电网基础设施标准制修订。研制高寒气候条件下光伏电站施工工艺、资源测量等标准。

 

机械

加强关键基础零部件标准研制,制定基础制造工艺、工装、装备及检测标准,从全产业链条综合推进数控机床及其应用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机床工具、内燃机、农业机械等领域的标准体系优化,提高机械加工精度、使用寿命、稳定性和可靠性。

材料

完善硅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黄金等原材料工业标准,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的协同作用,加快传统材料升级换代步伐。全面推进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标准研制,积极开展前沿新材料领域标准预研,有效保障新材料推广应用,促进材料工业结构调整。  

医药及医疗器械

制定和实施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标准,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医药产业化,发展医疗器械产业。

食品及相关产品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实施重点食品产品和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管理与控制、食品检验检疫、食品追溯技术、地理标志产品等领域标准, 推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我市特色食品和相关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丰富食品供给,满足消费需求,优化食品产业结构。

新一代信息技术

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信息安全、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智慧城市、智慧家庭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

专栏1农业农村标准化重点

农业

围绕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健全完善蔬菜、果品、草食牲畜、生态渔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现代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基础设施、农产品安全、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标准。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

林业

制修订和实施营造林生产、林木种苗繁育、林木产品质量、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灾害防控、林用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利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资源及林业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粮食

实施粮油产品质量、粮油收购、粮油储运、粮油加工、 粮油追溯、 粮油检测、 品种品质评判等领域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发展粮油现代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标准研究和编制, 进一步完善我市粮食质量标准体系,保障我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

农业社会化服务

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 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追溯、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制修订, 提高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水利

实施国家和水利行业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农村水电配套、防汛抗旱减灾等标准, 提高我市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能力。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2日

 

 

 

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青政办〔2016〕103号)精神,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我市标准化发展战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新型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市绿色生态经济发展中的效应,为促进海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标准需求与标准有效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加快推进标准化的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需求引领。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绿色生态建设,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的需要。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完善标准化法制、体制和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提高标准化效益。

坚持协同推进。坚持“放开、管理、服务”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把政府单一借给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新型标准体系,鼓励市场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坚持包容开放。坚持各类各层级标准协调发展,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化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支撑作用。坚持与国内先进标准、国际标准接轨,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我市标准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具有海东特色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协调高效,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推动特色农产品发展、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引领创新驱动、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消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标准全覆盖。打造 “海东标准”品牌,建设标准强市,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大幅提高,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得到广泛开展,标准化效益得到显现。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企业标准强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基本满足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建设、文化发展以及政府管理的需求。

——标准化整体水平明显提升。鼓励企业应用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海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的知名企业。力争我市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进入全省及至全国先进行列,全市标准化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平均水平以上。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稳步上升,示范区带动效果明显,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超过50%。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主要产品的标准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各类标准得到有效实施,经济、社会、品牌、生态等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标准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优化标准化协调机制,协调配合省级统筹管理。发挥行业优势,培育一批专业水平高的标准化人才队伍。组建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标准化工作能力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标准体系

深化标准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强强制性地方标准管理,严格依法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推动推荐性地方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申报制定满足海东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的推荐性地方标准。积极稳妥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加强对团体标准的规范、引导和监督。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应海东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实施监督、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等制度体系,以及配套的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措施。

加强标准与科技融合。将重要标准的研制列入市级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促进标准合理采用新技术。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改革现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 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制定标准自主权。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企业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和自律机制,发挥企业群体力量,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竞争新优势。

(二)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加强政府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充分利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等政策,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应用、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充分利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生产许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手段, 监督企业实施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机制。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定期发布检查和评估结果,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提高标准实施效果。

强化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协调、推动和监督作用,建立标准实施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标准。加强标准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推动标准的实施。

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负责。企业要完善标准实施的工作机制,把技术标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推行简化、统一化、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等标准化模式,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推行标准化设计,建立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的标准化基础平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实施效果。企业要建立标准实施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激励机制,开展标准实施评价、评估活动,持续改进标准实施工作。

(三)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标准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支持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鼓励标准化工作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交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

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拓展标准研发服务,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加强标准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围绕企业需求制定标准化解决方案,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设企业标准体系、培养标准化人才,更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标准制度修订,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实施推广力度,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农村新型业态发展。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 (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培育青海名牌和中国名牌农产品。加强水利、粮食、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与发展。

 (二)加强工业标准化,推进转型升级

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重点围绕机械锻造、新型材料、光伏电站、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探索以产品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标准化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发挥标准化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服务业标准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强化标准化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金融、快递、物联网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旅游、家政、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先进适用的服务业标准体系。

(四)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开展社区服务、社会治安、基本生活保障、交通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信用、教育、就业、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推广实施公共服务标准,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安全、有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

结合海东实际,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深入贯彻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加强土地、林业、能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重要生态和环境标准研制与实施,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六)加强文化建设标准化,促进文化繁荣

实施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网络传媒、文物保护、体育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具有我市特色的文化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文化行业标准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鼓励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 (站 )、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场馆、电影院、体育 (场 ) 馆及艺术团体、广播电视、网络传媒、报刊杂志、图书出版发行等文化企业和公益服务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文化需求。申报重大体育赛事、大型娱乐活动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和服务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文体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要把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部门联运,建立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县区级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做好本地区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协调,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产业、民生政策的衔接。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二)健全标准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规规章的技术支撑和补充作用,注重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对标准的引用,在法规中进一步明确标准制定和实施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加大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化活动和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培育和引进一批标准化人才。鼓励参加高等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标准化学历教育、专业培训;鼓励企业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开展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标准化学术交流活动,培养出一批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标准化专业人才。

(五)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加强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标准宣传和解读。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传,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加强标准化重要舆情研判和突发事件处置。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