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推进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
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实施意见
(2020—2023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推进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实施意见(2020—2023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23日


海东市推进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

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实施意见

(2020—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工作方案(2019—2023年)》(农质发〔2019〕8号),着力建设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加快推进海东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海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推进“一优两高”,牢固树立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依托海东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农牧业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化监管为保障,以品牌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生产,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唱响“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农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绿色有机农业产业,打造绿色生态农牧业样板,将海东建设成为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聚焦绿色。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显著的海东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市场导向,融合发展。以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为契机,打造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高二三产业比重,形成“接二连三”的互动型、融合型、生态型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以打造“高原、绿色、有机、富硒”优势产业为抓手,推动完善绿色有机发展的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品牌打造等有关制度机制,集中打造、整体推进,提高产业聚集度和产品知名度。打造“青”字牌、“海东”牌。

——依靠科技,集约经营。大力推广绿色、有机、高效的蔬菜设施栽培、规模养殖、循环清洁生产等先进生产模式,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形成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联结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立起稳定的“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到2023年,海东市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农牧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畜产品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农牧民可支配收入明显增加。

1.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步实现农作物生产有机肥替代化肥全覆盖,推广应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力争农药施用量减少60%,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农业废弃物回收率、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2. 以牦牛、青稞、马铃薯、杂交油菜、冷水鱼、八眉猪等特色产业为基础,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以上,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农和地理标志等“二品一标”农产品100个以上,打造海东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2个、企业品牌30个、产品品牌50个以上。

3. 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电子平台可追溯机制,完善八眉猪、冷水鱼、牦牛、藏羊等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逐步建立青稞、马铃薯、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等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4. 完善海东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标准体系、动植物疫病监测及预警防控体系,为防止外来生物入侵,降低动植物疫病危害,保障食物安全提供有效保证。制定特色产业产品标准5项,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有效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高原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认证和商标保护力度,创新培育手段、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证绿色及有机农畜产品的积极性。实施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完善特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实现海东主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在产地、生产过程、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方面有标可依,加快推进特色产业产品行业标准制定步伐。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努力培育八眉猪、马铃薯等产业化联合体10个,推进海东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二)建立健全原产地可追溯体系。按照统一追溯模式、统一追溯标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的要求,推进牦牛、藏羊、八眉猪、冷水鱼原产地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高品质绿色牦牛、藏羊、八眉猪及冷水鱼产销可对接、信息可查询、源头可追溯、生产消费互信互认机制。支持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展会“四挂钩”,调动企业生产经营创品牌的积极性。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能力,逐步充实基层监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织密编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开展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附带抽检合格证。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三)做强农畜产品特色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立足牦牛、藏羊、八眉猪、冷水鱼及马铃薯、青稞、大果樱桃等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知名品牌,做大做强 “黄河彩篮”和“河湟硒谷”两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30个、农畜产品品牌50个。加强“二品一标”认证和管理,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以上。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进名特优种植、养殖新品种,实现抗病虫性强、易管理、经济价值高的目标。深入挖掘海东地方特色农产品,科学规划“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支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区域优势为基础,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融观赏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加大品牌宣传力度,讲好海东品牌故事,大力推进海东农畜产品市场营销。继续办好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青海高原(河湟)农产品展交会,集中展示推介海东独具魅力的高原现代农牧业发展新成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海东农业“高原、绿色、有机、富硒”品牌,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同时,加大商标注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伪劣假冒农畜产品,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发展好、保护好海东绿色有机这块“金字”招牌。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从2020年开始扎实推进海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第一年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05万亩。集成推广小麦一次性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示范带动全市化肥减量增效。从废旧农膜回收、尾菜处理利用等方面入手,稳步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率、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污水处理及重复利用率,助力打造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健全农兽药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电子管理平台可追溯制度,开展饲料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通过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等措施,大力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科学用药技术集成应用,不断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开展耕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推进污染耕地分类治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经过四年努力, 全市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绿色防控面积全覆盖,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乡镇全覆盖,确保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草局、统计局、供销联社,各县区政府

(五)加快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选择1至2个县区建立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县区,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模式。大力发展牧草业,扩大粮改饲范围,加大饲草料基地建设力度,推进粮饲统筹、种养结合、草畜联动,以农促牧、农牧互补、循环发展。整县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利用丰富的畜禽肥资源发展有机肥加工,优化种植结构。以省、市级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立收集加工配套和牲畜粪污循环利用机制。强力推进集中式环保养殖小区建设,加快全域生态牧场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坚持“草畜联动、农牧结合”,大力推广以秸秆和畜禽粪便利用为纽带的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鼓励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种养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协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机制,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与残膜回收。严格农兽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义务。推行规模养殖和屠宰加工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无害化处理场1处,建设隔离观察场1处。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六)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全省农牧业科技创新三级平台建设,依托现有基地及产业示范园区,加大海东市级平台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省级平台各项集成攻关绿色高效技术的转化落地,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合作交流,强化本地绿色发展科技瓶颈问题的攻关。全面提升海东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理顺乡镇推广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服务与指导,提升基层农技体系的服务效能,为推广绿色高效技木服务提供体系保障,为创建工作提供有效的智力和资金支撑。大力推进市、县、乡三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区监测防控工作,支持农作物及特色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做好八眉猪等品种保种场(区)建设,扩大特色作物的种植面积及应用范围。打通与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的对接通道,增强不同农牧资源平台的协同效应。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分层次、分类别推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厕所管理,鼓励发展专业服务组织,探索粪污肥料化利用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探索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启动实施平安区全域无垃圾省创建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区分难易程度、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推进村庄清洁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点,抓好“四清一改治十乱”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宗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林草局、扶贫局、供销联社、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担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协助与积极配合。各县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细化职能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落实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发展环境、整合资金、税收、金融等方面予以保障,逐步扩大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规模。特别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牦牛藏羊八眉猪等原产地可追溯、品牌打造、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建立市、县区级财政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牧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依托,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整体建设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在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布局等方面优先支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入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东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建设作为各县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创建示范区考核指标的任务落实,强化创建工作实施进度监督检查和奖惩力度。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