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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高质量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海东市高质量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6日

 

海东市高质量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青海省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年)》,持续抓好《海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海东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落实,根据《青海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结合海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市两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围绕让城镇生活更美好、乡村生活更富足发展目标,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守“三定”发展底线,遵循“四融”发展要求,努力提高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突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人文乐都、硒都平安、魅力民和、七彩互助、山水化隆、多彩循化建设,努力打造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城乡统筹的现代化“新海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奋力实现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力度,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1. 取消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全市城市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自建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在社区家庭集体户落户。实行农村(牧区)籍生源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坚决破除落户隐形门槛,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8%左右。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城区常住人口、行政区城镇常住人口、行政区常住人口常态统计机制。积极探索镇改街道办事处改革,加快村改居步伐,全力推进乐都、平安核心区和高铁新区镇改街道办事处进程。(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服务水平。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规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落实好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基本医保政策。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构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825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万余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5848户。合理发展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激励性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优化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维护进城落户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着力打造“两核两带一区多点”的城镇化空间新格局,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力推动城乡统筹“新海东”建设。

4. 优化空间布局。构建“两核两带一区多点”(“两核”指乐都、平安核心区。“两带”指沿湟水生态城镇带、沿黄河生态城镇带。“一区”指河湟新区。“多点”指特色小镇、重点乡镇)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新格局,着力增强核心带动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系统集成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市住房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协同发展。全面落实《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认真贯彻深化甘青合作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临夏州与海东市关于共建城市群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兰州海东共建城市群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务实合作,推进民和—红古区域合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积极推动兰州—海东—西宁—青海湖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加快G109线乐都至平安段改扩建、G0612南绕城高速东延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西宁机场三期建设。不断提升都市圈水资源保障能力,协同推进引大济湟工程建设。加力实施湟水河全流域生态修复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国家湟水规模化林场国家试点。联合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国Ⅲ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强都市圈博物馆、剧院、体育场等公共文体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和信息惠民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镇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不断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激发城镇创新发展动能,增强高品质生活供给能力,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6. 加快城市建设。河湟新区着力完善功能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闽龙国际物流仓储区、大学城电力迁改、青海空港国际大厦、绿城河湟小镇、恒欣医养综合服务等项目进度。推动青海警官学院、青牧职院、省中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曹家堡综合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管理能力,加强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建设,推进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跨境电商产业链;乐都平安核心区加快江盈地产、碧桂园、萨尔斯堡、海洲华府、绿城景悦湾、香格里拉等品牌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建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并实现运营。完善停车场、公共照明、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建成市体育中心、三河六岸南北湖、南凉遗址公园、驿州湿地公园等项目,开工建设朝阳国际会议中心、市民广场、海东人民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重点项目。推进朝阳山片区商业综合体、乐都和河湟新区五星级酒店等项目尽快建设;增强四县县城承载力和聚集力,扶持县城中心城镇、重点集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绿色颜值。积极推进黄河、湟水河和大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以小峡、大峡、老鸦峡为重点的湟水河流域“十大绿化工程”。重点抓好乐都、平安主城区湟水河两岸和在建道路绿化、民和湟水河老鸦峡至下川口段两岸绿化、互助毛斯河两岸绿化、化隆群科新区绿化、循化波浪滩绿化。加快“亚行贷款项目”,实施乐都大地湾、三河六岸等湿地公园建设和湟水河主城区8公里生态景观综合治理等项目。持续开展义务植树造林百万人“大会战”,创建义务植树“互联网+”模式,全年完成国土绿化80万亩以上。加大城市出入口、空白地、小区院落、学校校园、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区域绿化,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推进海东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中心城区、四县县城绿地系统建设,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民和、互助、循化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化隆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2%。(市林草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污水收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推进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风险管控。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强绿色建设标准执行力度,确保年底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比例55%以上。全面执行建筑能效提升和节能改造标准。加快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优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飞地经济。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水泥、铁合金、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以技术创新、数字信息、产品研发等为支撑,加快“智能化”改造,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比亚迪动力电池及回收、青海百德10万吨牦牛藏羊全产业链生产加工等项目建设。开发清洁能源,编制《海东市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分散式风力发电和天然气储能项目,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高“清洁取暖”覆盖面。推进化隆、循化天然气输配及供气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天然气向乡村延伸。做大做强“四大王牌”产业,实施青稞酒产业“振兴计划”,推动青稞酒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打造拳头产品;打造拉面产业总部基地,着力推进拉面产业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数字化建设;出台《青绣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领带动以土族盘绣、撒拉族刺绣、藏族堆绣等为代表的青绣产业全面兴盛;打造“河湟硒谷”区域品牌,培育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等富硒品牌产业,高水平举办2020年高原富硒产业发展论坛。(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品牌产业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提升交通能力。实施民小公路平安区驿州大道、富平路等连接线及平安大道西延等项目,建成空港大道延伸段、滨河南路等道路项目,提升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通行能力。加快城镇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程,新开工建设循化街子至隆务、民和川口至杨家店等重点交通项目。规划建设乐都、平安综合客运枢纽和循化县丝路物流园区。优化城市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换乘枢纽、充气(电)站点、充电桩、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慢性”城市,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行人交通系统及过街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供水保障。加强新型城镇化水资源安全保障,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实施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实施乐都杨家、民和满坪、互助柏木峡、循化夕昌、平安牙扎等重大水源工程,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强化对湟水河、大通河流域水电站运行监管,确保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市水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补齐短板弱项。针对新冠感染疫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强力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要物资储备。力争到年底建成1个符合要求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加快紧密型医联体改革,探索推进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推动远程医疗向基层延伸。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力争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引导民办园积极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持续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和消除大班额工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建设。打造沿湟水河、沿黄河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带,加快“双万”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市级养老示范基地年底前试运营。建立严格检疫、定点屠宰、冷鲜上市的畜禽产品供应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赋能创新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海东市人才“黄金谷地”建设计划。提升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基地、人才集聚基地、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大力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挖掘城市文化。组建河湟文化研究院,建成河湟文化博物馆并启动展陈,申报国家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快喇家遗址公园、瞿昙寺景区、柳湾彩陶博物馆建设进度。牢固树立“城市理念、海东意识”,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市域治理。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城市设计管理。推动城市政府向服务型转变、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深入推进互助县威远镇等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大幅提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城市管理数据库,构建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综治、智慧政务、智慧规划、智慧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市政等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市住房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健全投融资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投入、政府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支持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城市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打造竞争力强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运营主体。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审批破冰”工程,精简项目审批及报建事项,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对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综合授信,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我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完善城乡金融机构网点布局。聚焦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和民生建设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7. 促进区域协调。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加快民和、互助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适时召开“两化”工作会议。以省级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大对县域就业创业的资金和政策倾斜力度,支持重点县域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县级实体经济和信贷投放力度。全面推动瞿昙文旅小镇、威远青稞酒小镇、撒拉尔水镇、群科黄河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启动市级示范村建设61个,新建高原美丽乡村120个。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发展现代农业。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特色兴农、品牌兴农“四大工程”。抢抓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机遇,率先在全省启动海东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成“两减”面积105万亩。坚持不懈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培育粮油种植、畜禽养殖、果蔬药材、农畜产品加工四大产业,谋划实施青稞产业园、牦牛产业园、富硒农产品产业园、青绣产业园,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黄河彩篮”“河湟硒谷”两大区域品牌。落实国家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建设3-5家10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加快养殖进小区步伐,市级建成平北集中式环保养殖小区,每个县区建成1个以上养殖小区。加快冷水鱼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与干线物流网络的融合,提高乡镇运输服务站覆盖率,健全农村三级配送网络。加快建设有机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物流、仓储等支撑保障体系。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的休闲农业示范点,重点推进平安区大红岭生态田园综合开发、互助县南门峡镇磨尔沟田园风光综合体、乐都区峰堆和寿乐田园综合体,力争全市休闲农业发展到20家,培育年收入百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点2个,基本形成休闲农庄(农牧场)、农业示范园、农业观光体验园、农家乐、民俗文化村、特色民宿、市民农园、创意农业园和农事节庆等多种类型多元发展的新格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平安驿·袁家村二期、河湟文化博物馆、西来寺、城隍庙等文旅项目建设,重启建设互助梦幻谷项目。谋划好河湟大剧院、海东农展馆等项目前期。加快乐都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互助和民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积极融入大美青海旅游环线、黄河文化旅游线,着力打造“醉美海东”钻石线路。高标准打造互助油嘴湾、卓扎滩,乐都卯寨古文化,平安石壁、民和七里寺、化隆本康沟花海等20个乡村旅游示范景区。高质量举办各类品牌活动,继续打造河湟文化艺术节、黄河极限挑战赛、沿黄河马拉松赛、农展会等品牌活动,持续开展好“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做活土地文章。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从严控制城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存量盘活利用,提高用地效率。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引导资本入乡。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吸引各类城市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支持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发展。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保险服务在乡镇一级基本实现全覆盖,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各类资产抵押融资。(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缩小城乡差距。谋划实施一批城乡连接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设施一体化、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等项目,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城乡道路一体化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路方面的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50公里,实现乡镇通四级及以上双车道沥青水泥路,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乡(镇)及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县城高速公路通达率100%。改造农村电网260公里。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推动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推动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有效对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按照不低于10%比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等方式,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网海东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开展2020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在高铁新区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基地,在化隆县设立返乡创业园。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培育壮大新的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重拳整治恶意欠薪行为,努力形成农民工“辛苦钱”“不敢欠”的强大震慑和良好氛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好资金支持。全年完成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9万人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工作,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确保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地方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对标对表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对各县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挖掘工作亮点,指出存在问题,力推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抓落实长效机制,并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深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宣传方式,系统总结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当中的成熟经验和发展模式,深入挖掘新兴城市培育、城镇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特色小镇创建等先进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