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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10日

 

海东市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海东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8〕12号)安排部署,深入贯彻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部署,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差距弱项,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在严格执行省上厕所建设标准的基础上,以农户厕所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改造,优先改造川水、城乡结合部等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地区的农户厕所,逐步向浅山、脑山等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地区延伸,做到旱厕入院,水厕入屋。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要带头推进“厕所革命”,抓好抓实乡镇政府、学校、卫生院厕所“旱改水”,将厕所全部改为水厕并建在楼内,做到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水厕全覆盖。此外,各类公共厕所建设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基础设施,尽量改建,适度新建,严禁占用耕地。

(二)压实责任,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好县区建设主体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各类厕所建设。履行好市直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抓落实”的原则,强化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此外,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城镇、农户、景区景点、寺院等领域厕所建设、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从物料准备、厕所选址、项目施工等方面,给予全过程指导服务,确保工作尽早落实,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三)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推进方案,对原有厕所进行提档升级,数量不足的进行增建。从实际出发,对城镇、景区、寺院、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厕所,根据人流量、城市规划、气候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厕所选址和建设规模, 同时充分考虑冬季寒冷因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完善功能,确定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厕所建设模式。

(四)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好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资金,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到“厕所革命”中来,形成“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多措并举,多点发力,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 责任分工

2019年度全市新改建各类厕所33826座,其中“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年度既定目标33699座,计划外新增127座。

(一)城乡公共厕所。新改建城乡公共厕所469座,其中,农村公共厕所358座,城镇公共厕所111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农村公厕78座,城镇公厕19座;平安区农村公厕40座,城镇公厕19座;民和县农村公厕57座,城镇公厕17座;互助县农村公厕39座,城镇公厕19座;化隆县农村公厕96座,城镇公厕10座;循化县农村公厕48座,城镇公厕17座;海东河湟新区城镇公厕10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海东河湟新区

责任主体:市住房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二)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农户厕所32900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7200座,民和县3760座,互助县12100座,化隆县4750座,循化县5090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三)旅游景区景点厕所。新改建旅游景区景点厕所25座,其中,A级旅游景区18座,非A级旅游景区7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A级2座,非A级2座;平安区A级2座,非A级1座;民和县A级2座,非A级3座;互助县A级5座;化隆县A级1座;循化县A级6座,非A级1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四)公共服务机构厕所。新改建公共服务机构厕所6座,其中,民政福利机构5座,体育场所1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体育场所1座,平安区民政福利机构4座,化隆县民政福利机构1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福利机构厕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体育场所厕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五)宗教活动场所厕所。新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厕所299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10座,平安区14座,民和县138座,互助县5座,化隆县114座,循化县18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民宗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六)计划外新增乡镇政府厕所。新改建乡镇政府厕所77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15座,平安区1座,民和县5座,互助县36座,化隆县18座,循化县2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住房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七)计划外新增乡镇卫生机构厕所。新改建乡镇卫生机构厕所26座。具体按县区分,平安区4座,互助县7座,化隆县11座,循化县4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八)计划外新增乡镇教育机构厕所。新改建乡镇教育机构厕所24座。具体按县区分,乐都区10座,化隆县8座,循化县6座。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责任主体: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等部门

四、资金安排

(一)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借鉴2018年资金分配方案,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491万元分配如下:32900座农民(含藏传佛教寺院僧侣)户厕所按照每座1000元标准补助,合计3290万元;111座城镇公共厕所按照每座10万元标准补助,合计1110万元;358座农村公共厕所按照每座5万元标准补助,合计1790万元;5座民政福利机构公共厕所按照每座1万元标准补助,合计5万元;299座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厕所按照每座1万元标准补助,合计299万元。以上共需资金6494万元,不足3万元资金在年底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后补齐(25座旅游景区景点厕所和1座体育场所厕所不包含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投向中,故未列入此次资金分配计划)。

(二)市级配套资金。市上计划外安排的127座乡镇机关、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学校公共厕所,市政府每座按10万标准补助,共12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解决。市级配套资金下达前,各县区须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目标。下达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区、市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年度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农户或建设地点,确保全部任务均有项目支撑、所有项目能够扎实落地。

(二)加快项目前期。督促各县区提前开展项目建设选址、用地、环评、实施方案编制等项目建前准备,同时做好农户入户动员及技术指导工作,抓紧备材备料,落实相关外部配套条件,确保各类厕所建设能立即开工,上半年全面推进,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强化要素保障,协调落实项目选址、用地等建设条件,加快实施进度。进一步强化市直单位包县区督促指导推进机制,市直单位对所属行业厕所督导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厕所革命”工作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组织召开全市“厕所革命”建设季度总结会,确保健设任务尽早落实,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尽快将6491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各县区、海东河湟新区,并指导各县区进一步统筹好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等各类资金。

(五)强化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宣传“厕所革命”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督促和鼓励各县区发动各方面力量,深入一线基层,走村入户,定点帮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厕所革命”的积极性。

 

附:海东市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海东市2019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座

序号

 

 

合计

城乡公厕

农牧(含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户厕所

旅游景区公共厕所

公共服务机构厕所

宗教活动场所公厕

三年行动计划外新增

农村公厕

城镇公厕

A级景区公厕

A级景区公厕

民政福利机构公厕

体育场所公厕

乡镇政府厕所

乡镇卫生院厕所

乡镇教育机构厕所

 

2019

33826

358

111

32900

18

7

5

1

299

77

26

24

 

按实施主体分

 

 

 

 

 

 

 

 

 

 

 

 

1

乐都区

7337

78

19

7200

2

2

 

1

10

15

 

10

2

平安区

85

40

19

 

2

1

4

 

14

1

4

 

3

民和县

3982

57

17

3760

2

3

 

 

138

5

 

 

4

互助县

12211

39

19

12100

5

 

 

 

5

36

7

 

5

化隆县

5009

96

10

4750

1

 

1

 

114

18

11

8

6

循化县

5192

48

17

5090

6

1

 

 

18

2

4

6

7

海东河湟新区

10

 

10

 

 

 

 

 

 

 

 

 

 

按责任主体分

 

 

 

 

 

 

 

 

 

 

 

 

1

市住房建设局

546

358

111

 

 

 

 

 

 

77

 

 

2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32900

 

 

32900

 

 

 

 

 

 

 

 

3

市卫生健康委

26

 

 

 

 

 

 

 

 

 

26

 

4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6

 

 

 

18

7

 

1

 

 

 

 

5

市民政局

5

 

 

 

 

 

5

 

 

 

 

 

6

市民宗委

299

 

 

 

 

 

 

 

299

 

 

 

7

市教育局

24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