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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19年节能“双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19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521

海东市2019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53号)精神,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10%、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95万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狠抓重点领域节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全市节能“双控”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0.1%,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0万吨标准煤以内(各县区节能“双控”目标见附件)。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节能技改。组织实施节能十大重点工程和绿色制造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通用设备运行能效。积极争取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激发市场主体节能主动性,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探索通过能源托管方式降低用能成本。积极推广省上出台的先进节能技术目录。

(二)严格规范用能管理。围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分级管理,落实市县区节能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遴选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强化标杆示范引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能源负责人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能源信息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强化管理节能。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源头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源头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控制高能耗行业能耗增长,执行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

(三)持续加强建筑节能。根据省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政策,制定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绿色建筑的主要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性工程和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创建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打造符合高原特色的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四)全力打造绿色交通。加大生态环保科研项目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对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隧道锂电池原明技术等成熟技术的推广范围。调整道路客运班线运营模式、扩大甩挂运输试点范围,提升车辆运输效率。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推广应用,提高建设单位沥青拌合站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和高速沿线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五)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责任。召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能耗统计,组织各县区、各部门按时上报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会审工作。开展第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示范引导,开发绿色产品,培育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工业信息化厅绿色系统集成项目,支持企业在绿色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制订绿色标准,总结典型经验,形成推广案例。推进工业能源消费绿色转型,依托我省丰富的可再生资源,鼓励我市企业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

(七)切实夯实工作基础。支持企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建设能源管控中心,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确保能源管理活动持续改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与绿色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投入,引导社会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标准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日标责任。坚持总量和强度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把节能“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各县区要将节能“双控”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重点用能单位、企业,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和问责。

(二)加强监测分析。密切监测重点地区、行业及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跟踪重点项目投产运行情况,分析研判能耗变化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地区和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双控”督导,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节能监察。配合全省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完善市、县区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日常节能监察,落实专项监察行动。建立健全全市主要用能设备及能源专业人才库档案。探索实施节能监察黑名单制度,推动节能监察成果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

(四)密切协同配合。市工业信息化局要发挥全市节能“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强化横向协作沟通配合,指导各县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双控”工作,强化纵向监督服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机制,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全市节能“双控”工作见到实效。

 

附件:各县区2019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

 

各县区2019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

 

县区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目标(%)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乐 都

-1.6

14

平 安

-1.5

2

民 和

-1.3

21

互 助

-0.5

9

化 隆

-1.9

3

循 化

-0.1

1